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00/2021-00147 效力状态:已废止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04-08
责任部门:银川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1-04-16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银川市社区蔬菜直销店智慧化改造

和标准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三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城投公司、市供电局、银川中铁水务有限公司,有关经营企业:

《银川市社区蔬菜直销店智慧化改造和标准化建设方案》已经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社区蔬菜直销店智慧化改造和标准化建设方案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社加快成为服务居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的指示精神,以及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任务要求,为适应消费升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发挥市供销社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对全市社区蔬菜直销店规范管理,切实提高便民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全市社区蔬菜直销店智慧化改造和标准化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智慧、便利、优质的消费供给,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及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以关注民生、便民利民为宗旨,统筹推进我市社区蔬菜直销店智慧化改造、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发展,结合壮大做强供销社,合理规划,科学布局,严格把关,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切实解决市民买菜难、买菜贵等问题,助推全市社区蔬菜直销店设施提档、服务提质、经营提效。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张全智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陈东副秘书长和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园林局、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银川市供销社、银川市商务局、银川市财政局、银川市自然资源局、银川市园林管理局、银川市公安局、银川市政管理局、银川市综合执法局、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银川市国资委、三区人民政府、银川市城投公司、银川市供电局、银川中铁水务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相互配合,共同推进该项惠民工程建设。

(一)理顺管理权属。为了确保社区蔬菜直销店各项改造、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扭转和改变目前无序、杂乱、管理缺失的状态,在确定权属的基础上,由市供销社按照“六统一”的原则(即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形象标识、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计量收银、统一商品价格、统一服务培训)与有资质、有实力的相关市场主体合作开展经营管理。

1.对属于企业投资建设的直销店,按照“依法、协商、合作”的原则,协商一致后,联合经营,逐步纳入规范统一管理。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市商务局、三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公安局、国资委、市城投公司、有关直销店经营企业等

2.属三区政府建设及城投公司建设的,双方协商交供销社管理运营。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市商务局、三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等

3.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营的原则,保障蔬菜市场供应,平抑蔬菜市场价格,参与市场竞争,完善直销店考核评价管理办法,采取经营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实现更好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责任单位:三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国资委、有关直销店经营企业等

(二)切实优化布局。坚持“三个一批”(即:淘汰一批、新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工作思路,推进我市社区蔬菜直销店智慧化改造、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良好的便民服务网络。

1.淘汰一批。对违反《社区蔬菜直销店管理办法》规定的社区蔬菜直销店,按照规定及合同要求进行处理。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市商务局、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三区人民政府、市市政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园林管理局、有关直销店经营企业等

2.新建一批。一是对新建居民小区或公益性鲜活农产品销售网点缺失的居民小区,综合运用新建、评估回购、租赁设置及投资改造等多种方式,加快新建进度,采取因地制宜、永久与临建相结合的方式选址,具体点位由商务局(供销社)调研提出,再联合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园林管理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及三区政府联合踏勘(部分三区范围外的点位将及时征求有关县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自然资源、审批管理等部门审批后,由市供销社牵头,补齐短板,组织进行新建设置。二是建设蔬菜果品分拣配送展销北部中心和南部中心,兼顾仓储、保鲜保质要求,组织进行集采集配、速运速达,为社区蔬菜直销店切实发挥直连农户、直达市民、高效衔接供应销售两端优势,不断提升整体形象,扩大有效供给提供强力支撑。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三区人民政府、永宁县人民政府、贺兰县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园林管理局、市政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市城投公司、银川市供电局、银川中铁水务有限公司等

3.改造提升一批。对现有政府投资建设的社区蔬菜直销店,由市供销社依法依规组织收回,按照“绿色、环保、智慧、实用、安全”等原则组织进行改造建设、提档升级。一是室内外装饰选用节能环保材料,体现新发展理念;二是坚持垃圾分类,并做到一日一清;三是统一智慧管理系统,切实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四是统一配置冷鲜设施,完善追溯体系建设;五是统一培训门店从业人员,严格体检,持证上岗。其余企业自建蔬菜直销店可参照全市统一标准进行升级改造,规范管理。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三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政管理局、园林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市国资委、市城投公司、银川市供电局、银川中铁水务有限公司、有关直销店经营企业等

(三)加快建设改造。围绕社区蔬菜直销店智慧化改造、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发展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

1.加快智慧化改造提升。对市供销社投资新建和提升改造的社区蔬菜直销店,由市供销社自筹资金抓好智慧化改造提升,企业自建的社区蔬菜直销店可参照以下方式进行智慧化改造升级。一是统一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电子监控、电子库存管理、电子订货、价格电子台账等高效管理机制。建立完整数据流量系统,及时分析供销情况,优化采购和库存,提高管理智慧化水平。二是强化智慧场景应用。建设覆盖全店WiFi24小时智能监控系统,配置面部识别、扫码自助付款、会员认证等系统,并探索搭载5G通信千兆业务办理、水电费直购、门店线上接单即时配送、社区工作延时服务等业务,打造智慧化全天候便民服务。三是完善追溯体系,扎实推动二维码溯源,选择诚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殖基地合作,建立从育种、种养殖到物流配送全流程的追溯,通过完善追溯系统,保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四是搭建微信公众号或APP小程序,每天定时公布果蔬市场批发价和市场平均零售价以及直销店果蔬农残检测报告,接受监督,让广大人民群众明白消费、放心消费,切实将这项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三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园林管理局、市政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市国资委、市城投公司、有关直销店经营企业等

2.推动标准化建设。一是新建门店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建设,店面保持相对整齐稳定,由市供销社组织对门店店面形象、门头牌匾和编号进行设计,确保标识、形象、编号风格一致。二是统一配置货柜、货架、收银台、食品安全追溯秤等设施设备,使用标准电子计量器具和信息化设备。三是直销店商品陈列、摆放坚持划行归类、整齐有序,分区明显且有标识。统一设置冷藏柜等保鲜设施和防鼠杀虫设施,确保商品品质。设置早餐售卖区,配送半成品熟食,满足上班族快节奏生活需求。设置时令果蔬专区,优先免费提供给农户售卖。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三区人民政府、审批服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园林管理局、市政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城投公司、银川市供电局、银川中铁水务有限公司、有关直销店经营企业等

3.力促规范化发展。一是实行连锁化经营,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登记、不合格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卫生、消防、安全等其它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门店销售商品以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为主,经营品种、经营面积、经营价格等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三是门店从业人员采取统一培训,并进行严格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门店卫生实行一日一清,供销社安排专人一日一巡查、一日一打分。实行门前“三包”,店内外及周边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不得在店外开展经营活动。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三区人民政府、市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园林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市城投公司、有关直销店经营企业等

三、建设内容和资金筹集

(一)项目地点及总用地面积 

1.蔬菜直销店: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具体点位由市商务局、供销社、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等单位联合踏勘,并经自然资源、审批管理等部门审批后,由市供销社组织进行新建。(新建蔬菜直销店建筑面积分为60平方米、100平方米、150平方米三种),预计新建蔬菜直销店30—70处。

2.蔬菜果品分拣配送展销北部中心和南部中心:建设项目拟定在市南、市北近郊区域选址建设,预计用地面积各10亩。项目拟定建设区域具体点位由市商务局、供销社、自然资源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等部门联合踏勘,并经自然资源、审批管理、所属县级人民政府单位审批后,由市供销社组织进行新建。 

(二)建设内容及单体平面布局 

1.蔬菜直销店:蔬菜直销店建筑面积分为60平方米、100平方米、150平方米三种,设计方案分为钢结构以及框架结构两种方案。蔬菜直销店的统一设计既切实解决市民买菜难、买菜贵等问题又能助推全市社区蔬菜直销店设施提档、服务提质、经营提效;其主要使用功能:提供居民日常所需的生鲜蔬菜以及其他副食类产品,功能分区有售卖区和小型储藏间。 

2.蔬菜果品分拣配送展销北部中心和南部中心:建筑平面布局主要为商品售卖区、小型分拣区以及功能性设备用房和交通空间。主要从事蔬菜、水果、肉类、干鲜海货、各类熟食等农渔(副)产品的批发零售、分拣、储藏,以及其他诸如电子商务、农产品信息化展示、农残检测等相关产业,该项目既能丰富周边居民的物质生活,又能通过供销社直销渠道从根本上解决农户的农副产品销售难的问题。 

(三)投资估算

1.蔬菜直销店: 

钢结构方案:60平方米蔬菜直销店估算总投资29.16万元、100平方米蔬菜直销店估算总投资44.71万元、150平方米蔬菜直销店估算总投资63.18万元。

框架结构方案:60平方米蔬菜直销店估算总投资38.49万元、100平方米蔬菜直销店估算总投资60.26万元、150平方米蔬菜

直销店估算总投资86.51万元。

蔬菜直销店估算投资约3000万元左右。 

2.蔬菜果品分拣配送展销北部中心和南部中心:

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左右。 

项目总投资估算合计6000万元。

(四)资金筹措方式

1.市财政给予支持。请市财政安排预算资金2000—3000万元予以支持。

2.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自治区商务厅、供销社资金支持,采取项目转移支付方式给予部分补助(预计争取2000—3000万元)。

3.市供销社自筹。对新建社区蔬菜直销店和信息化管理、智慧场景设置、完善追溯体系建设等集中智慧化改造等所需资金,由市供销社自筹资金1000万元。

四、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

1.设计及摸底理顺阶段(20213月底前)。市供销社组织完成建设、装饰风格设计工作,并牵头对各店权属、面积、设施运转等情况进行核实,依法依规逐步纳入统一规范管理。

2.建设阶段(202112月底前)。市供销社组织按照确定的统一建设标准和装饰风格实施,完成第一批30—70处新建社区蔬菜直销店建设工作(其余建设及改造工作预计2023年底前完成)。

3.验收阶段(20221月底前)。由商务、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联合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新建社区蔬菜直销店予以确认,建立台账,加强督查管理。

本方案自20215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59日。


附件: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