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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21-0034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08-13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8-13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2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第2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和银川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2021年第2季度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相关要求,现将第2季度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2季度,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分四个批次对全市正在运行的423个政务新媒体和所有县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以及政务公开要点执行落实情况等进行了检查。政务新媒体主要检查备案运营、内容发布、信息更新、频次数量等情况,检查比例100%,总体合格率为90.3%,检查发现“问题政务新媒体”26个。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主要检查通过网络平台收到申请后的界定审查和答复期限、格式、类型、形式等问题,检查比例100%,总体合格率为98%。政务公开要点执行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按照要点责任分工逐项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难点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不及时。一是政务微博方面(14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的“银川发改委”微博超过2周未更新(5月19日—6月7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办的“银川工信”微博超过1周未更新(6月4日—6月16日);市教育局主办的“银川教育”微博超过2周未更新(6月7日—6月23 日);市科学技术局主办的“银川科技”微博超过1周未更新(5月17日—5月31日);市民政局主办的“银川民政”微博超过2周未更新(6月4日—6月19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与创业服务局)主办的“银川就业”微博超过2周未更新(5月24日—6月7日);市自然资源局主办的“银川市自然资源”微博超过2周未更新(5月19日—6月9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的“银川住建”微博超过3周未更新(5月31日-6月21日);市商务局主办的“银川商务”微博超过2周未更新(6月5日—6月19日);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主办的“银川文化旅游”微博超过2周未更新(6月3日—6月21日);市审计局主办的“银川审计”微博超过2周未更新(6月2日—6月17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办的“银川粮食”微博超过1周未更新(6月3日—6月13日);市土地储备局主办的“银川土地储备”微博超过1周未更新(6月8日—6月19日);市工程项目代建服务中心主办的“银川市代建办”微博超过1周未更新(5月6日—5月17日)。二是政务微信方面(10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办的“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微信订阅号超过1个月未更新(4月26日—5月26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办的“银川市民族团结”微信订阅号超过3周未更新(4月7日—4月22日、5月24日—6月16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的“银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微信订阅号超过3个月未更新(4月2日—6月23日);市自然资源局主办的“银川自然资源”微信订阅号超过5周未更新(4月21日—6月8日);市农业农村局主办的“银川农业农村”微信订阅号超过3周未更新(5月21日—6月15日);市商务局主办的“银川商务”微信订阅号超过1周未更新(5月25日—6月10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办的“银川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办公室”微信订阅号超过6个月以上未更新(2020年8月3日—2021年6月22日);市应急管理局主办的“银川市应急管理局”微信订阅号超过2周未更新(6月7日—6月30日);市体育局主办的“银川市体育局”微信订阅号超过3周未更新(5月31日—6月22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办的“银川粮食局”微信订阅号超过2周未更新(6月3日—6月18日)等。三是政务头条抖音等其他方面(2个),市商务局主办的“银川市商务局”抖音视频号超过3周未更新(4月20日—4月28日、5月12日-6月30日);市市政管理局主办的“银川市政”抖音视频号超过2周未更新(6月2日—6月30日)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个别县区、行政机关在处理网络互动平台申请时,没有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为基准模板进行答复,部分答复不规范、不完整,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金融工作局和兴庆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答复时存在没有标题、单位名称和时间等;灵武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甚至出现“一句话、几个字”进行答复等。

(三)政务公开要点执行落实情况。大部分行政机关的各类规划计划、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实施细则公开效果不理想,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常态化疫情防控以及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到位,重大政策精准图解不实用,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不及时、系统清理不彻底,政府开放日活动准备不充分,清单目录更新调整不完善,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和理由不适用。截至目前,市科学技术局本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尚未制定发布。

三、工作要求

(一)政务新媒体必须“每周更新”。严格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和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标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微博、微信、客户端日常管理、正常运维,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要严格审核并填写《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审查表》,确保每周更新、内容准确。

(二)依申请公开平台必须“每天必看”。严格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要求,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为基准模板按期进行答复。及时与本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法规室)和法律顾问沟通衔接,准确判断和界定申请审查明确“补不补”、职责区分判断“该不该”、信息检索确认“有没有”、内容研判决定“给不给”、申请答复把握“当不当”,全面规范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行为。同时,健全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环节的工作制度,合理合规合法进行规范答复,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推进。

(三)同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严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和银川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要求,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睡不着的紧迫感和危机感,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逐个逐项进行梳理,确定“路线图”、制定“时间表”、签订“任务书”,把“马上办”“钉钉子”精神和“严细实快”的工作作风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标准范围,确保全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如期完成、圆满收官。

对通报指出的相关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务必在8月6日前完成整改。

附件:2021年第2季度检查存在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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