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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016-0406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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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10-19 |
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16-10-19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银川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好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市、县(区)长分级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银川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
组 长:李鸿儒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梁林丽 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李建成 市粮食局副局长
黄 瑾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裴燕琴 市农牧局副局长
高卫东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德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国庆 市水务局副局长
高晓杰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孙剑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曹庆宁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刘玉忠 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副队长
荣晓昀 农业发展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粮食局副局长李建成兼任,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考核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国家粮食局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目标,提出、调整和完善考核内容和评分体系;
2.制定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组织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根据考核结果拟定考核等次,提出奖惩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报;
4.研究确定考核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考核工作中重大问题。
(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落实各项考核工作任务;
2.组织制定考核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年度考核工作;
3.拟定抽查县(市)区,组织开展联合抽查考核工作;
4.汇总考核部门评审和抽查情况,起草联合抽查考核报告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报告;
5.根据考核领导小组决定,起草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考核结果的通报等文件,提交考核结果运用建议;
6.整理汇总考核年度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健全考核工作相关制度和资料档案,承担考核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要求,确保考核工作全面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