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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017-0510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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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6-2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17-06-21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银川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住建部2017年3月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及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全面开展城市双修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推进我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成立银川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白尚成 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副书记、
市长、银川综合保税区党工委书记、
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杨有贤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徐 庆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新民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督查室主任
董建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代晓宁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建勃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赵 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亚斌 市教育局局长
李景阳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杨军利 市民政局局长
买锐华 市财政局局长
孙 瀚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光英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 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叶宏伟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汪秀琴 市水务局局长
黄振亚 市农牧局局长
郝春明 市商务局局长
刘 涛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田永华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昝世英 市审计局局长
朵永毅 市体育旅游局局长
孙志强 市统计局局长
陈志鑫 市林业局局长
邱志军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沈爱红 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潘灵胜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史献军 综合保税区规划国土建设处处长
何 梅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土局局长
张德华 滨河新区管委会规土局副局长
张小牧 国网银川供电公司总经理
程 伟 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福琦 兴庆区区长
赵会勇 金凤区区长
刘 虹 西夏区区长
马自忠 灵武市市长
李润军 永宁县县长
刘甲锋 贺兰县县长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管理局, 负责我市“城市双修”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等工作。董建华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沈爱红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林业、住建、城管部门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今后因人员变动实行自然更替,不再做临时性调整。
同时,各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银川市“城市双修”试点相关工作。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