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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18-9180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8-10-18
责任部门:银川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8-10-18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银川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银川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中央第八巡视组要求及自治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措施》的相关要求,为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积极落实整改目标,现成立银川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王  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战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何建勃  市发改委主任

        买锐华  市财政局局长

        昝世英  市审计局局长

        杨  智  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  展  银川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银川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智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银川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政府债务整改工作的组织、统筹推进等各项任务落实。

二、工作职责

市发改委:负责牵头编制《银川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参考收费标准》,明确管廊入廊费、维护费收费依据,并根据管廊运营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负责对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中央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及时拨付到位。负责对管廊运营期间运营效率、收益等指标进行监督。

市住建局: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以及建设规模制定、调整;配合管廊有偿使用测算标准编制;负责协调管线单位入廊并收缴入廊费及维护费;负责做好管廊后期运营维护工作的监管;积极争取中央对试点城市专项补助资金。

市审计局: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市管廊公司: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规模调整;负责规范使用中央专项补助资金;负责协调各管线单位入廊并收缴入廊费和维护费;负责管廊运营管理。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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