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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17-0520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7-05-27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27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6年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6年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6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务实苦干,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卫生计生服务保障体系和生育全程服务持续优化,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根据《银川市2016年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金凤区、西夏区人民政府卫生计生工作一等奖,各奖励20万元;授予永宁县、灵武市人民政府二等奖,各奖励15万元;授予贺兰县、兴庆区人民政府三等奖,各奖励10万元。 

  二、对全面完成卫生计生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市民政局、公安局、教育局、住建局、财政局给予卫生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奖,各奖励0.5万元;对完成卫生计生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市发改委、城管局、人社局、统计局给予通报表扬。 

  三、以上对各县(市)区的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以奖代补,补充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30%可用于奖励相关部门和个人;对市直部门的奖励资金可全部用于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7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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