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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19-0007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9-04-17
责任部门: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9-04-17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银川市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银川市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着力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四十七条、《银川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现对我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予以公布。

自然资源、文物、住建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保护与利用的鼓励、激励措施调动历史建筑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保护与利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对历史建筑进行公布挂牌。各级宣传部门加强对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的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意识。

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历史建筑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做好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展示监管工作。在企业转产、改制或者拍卖、置换资产等过程中应当将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写入充分发挥历史建筑在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附件银川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9年41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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