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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018-4450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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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7-19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07-19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艾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
艾民任银川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免去银川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局长职务;
苏波任银川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吴永忠任银川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屠建强任银川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卢炳男任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兼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侨务局副局长(挂职);
马峰任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张鉴任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张明新任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
免去郎志刚银川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智银川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张光绪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退休;
免去杨静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局)调研员职务,提前退休;
免去何连成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赵兴山银川市城管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以上人员中,苏波、吴永忠、屠建强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卢炳男挂职期2年,挂职期从2018年6月22日起计算,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退休、提前退休的,请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办理退休和提前退休手续。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