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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18-4450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8-07-19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7-19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艾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艾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人民政府决定: 

  艾民任银川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免银川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局长职务; 

  苏波任银川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吴永忠任银川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屠建强任银川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卢炳任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兼银市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侨务局副局长(挂职); 

  马峰任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张鉴任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张明新任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   

  免去郎志刚银川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智银川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张光绪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退休; 

  免去杨静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局)调研员职务,提前退休; 

  免去何连成银川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免去赵兴山银川市城管局副调研员职务,退休。 

  以上人员中,苏波、吴永忠、屠建强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卢炳挂职期2年,挂职期从2018年6月22日起计算,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退休、提前退休的,请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办理退休和提前退休手续。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87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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