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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017-6062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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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11-08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7-11-08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银川市第一幼儿园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
银川市第一幼儿园: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2017年第47期)研究决定:
一、收回你单位位于兴庆区进宁南街西侧、宗睦巷南侧3445.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银国用(98)字第456号),收回用地由市土地储备局进行收储。
二、市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三、市土地储备局、市财政局分别做好土地收储及资产核销的相关工作。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