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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收回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请示》(银开管发〔2018〕33号),经研究决定:
一、收回你公司位于西夏区文昌南街林带东侧、光明路北侧26691.8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用地由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新调整使用。
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做好土地收回具体工作。
三、银川市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办理土地注销登记。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