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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18-4607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8-08-01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8-01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宁夏宁化塑料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宁夏宁化塑料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宁夏宁化塑料有限公司 

  根据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收回宁夏宁化塑料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请示》(银开管发〔201842号),经银川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2018年7月17日第188期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决定: 

  一、收回你公司位于西夏区济民路以北、宏图街以西40000.5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银国用(2014)第16895收回用地由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新调整使用。 

  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做好土地收回具体工作。 

  三、银川市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88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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