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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18-8650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8-09-25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9-25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

因城市规划调整,需对你单位团结路文化景观项目工程(万寿路唐徕渠)部分用地收回调整使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如下:

一、收回你单位宁(2018)金凤区不动产权第0008044259.71平方米用地;宁(2018)金凤区不动产权第00074413204.5平方米用地;宁(2018)金凤区不动产权第0008049号中的15.96平方米用地;宁(2018)金凤区不动产权第0008050号中的47.09平方米用地;宁(2018)金凤区不动产权第0010879号中的39905.9平方米用地(后附宗地图)。收回用地根据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重新调整使用。

二、你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89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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