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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文件>银政函
索引号 | 640100-100/2019-00297 | 发文字号 | 银政函〔2019〕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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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9-08-1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
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因西部水系项目建设,需占用你公司部分国有土地,经市人民政府2019年7月16日专题会议研究,现决定如下:
一、收回你公司位于西夏区宝湖西路北侧、银巴路东侧“宁2018西夏区不动产权第0002643号”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19984平方米中4503.0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西部水系工程建设。
二、请你公司交回“宁2018西夏区不动产权第0002643号”不动产权证并依规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