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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20-0041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0-08-28
责任部门: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0-08-28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原市城管局建筑垃圾堆放场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原市城管局建筑垃圾堆放场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根据《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原市城管局建筑垃圾堆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宜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20〕122号),经银川市人民政府2020年7月9日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一、无偿收回原市城管局于2017年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位于金凤区北环高速以南、正源街以西18163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为:银地(划)字2017—66号,收回土地按照城市规划另行调整使用。

二、金凤区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土地收回具体工作。

三、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按规定办理土地注销登记。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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