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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20-0046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0-10-16
责任部门: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0-10-16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银川东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银川东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银川东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出让金凤区沈阳路南侧亲水北大街东侧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20〕602号),经银川市人民政府2020年9月3日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一、收回你公司于2016年通过挂牌方式取得位于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内,沈阳路南侧、双子街西侧6638.5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银国用(2016)第60143号,收回土地按照城市规划另行调整使用。

二、金凤区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土地收回及补偿等具体工作。

三、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按规定办理土地注销登记。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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