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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021-0023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06-11
责任部门: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1-06-11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市市政管理局:

因城市规划调整,经2021年6月1日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需对你单位原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项目部分划拨用地收回调整使用,现决定如下:

一、收回你单位宁(2020)金凤区不动产权第0094672号证载用地使用权,证载面积20002.2平方米,收回用地按照城市规划用途使用。

二、请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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