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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021-0055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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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1-1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银川尚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银川尚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银川尚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处置阅海湾商务区内4宗闲置土地有关事宜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21〕454号),经2021年9月15日银川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一、收回你公司于2016年6月通过挂牌方式取得位于金凤区大连路以南7126.8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银国用〔2016〕第60141号,收回土地按照城市规划另行调整使用。
二、金凤区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土地收回具体工作。
三、银川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按规定办理土地注销登记。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