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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10C/2021-0065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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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2-04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1-12-10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退还划拨通达南街西侧聚财路东侧科维路北侧部分道路绿化带用地面积的函》(银开建函字〔2020〕20)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产业综合配套区三宗城镇住宅用地挂牌出让的请示》(银开管发〔2021〕81号)收悉,经2021年11月26日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如下:
一、无偿收回你公司于2020年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位于金凤区通达南街西侧、科维路北侧29181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收回用地另做它用。
二、请你公司依规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