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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2902E/2022-0003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22-04-15
责任部门: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4-15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挂牌出让西夏区同心北街以西  支二路以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22〕8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因城市规划调整,原划拨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城镇村道路用地不再作为城市道路使用。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29日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一、无偿收回2020年划拨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西夏区支七街以东(市人民政府批复编号:银政土批字〔2020〕78号、划拨决定书编号:银地决定书划字2020年54号941436平方米中525.98的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用地按照城市规划另行调整使用。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规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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