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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10C/2022-0044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06-23
责任部门: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06-24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一宗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银川天目山温泉

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一宗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

根据《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一宗闲置土地有关事宜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22〕160号),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一、无偿收回2018年出让给你公司位于西夏区镇北堡八号路南侧75472.3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收回用地按照城市规划另行调整使用。

三、由市自然资源局依规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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