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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34/2017-54395 | 发文字号 | 银扶贫办发〔2017〕92号 | 生成日期 | 2017-11-27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政府研究室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政府研究室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县(市)区扶贫办、财政局:
根据《2017年银川市政府扶贫专项资金支持政策试行办法》(银扶贫办发﹝2017﹞4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要求,各县(市)区对2017年新建的扶贫项目进行了多轮申报,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对拟补助的项目进行了前期审核。按照《试行办法》内容,经市扶贫办党组研究,确定了对各项目的补助标准,现下达2017年银川市第四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审批,根据《试行办法》要求,并按完成进度情况拨付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实施工作,项目需要变更的,需报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项目内容、时限要求和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方式,坚持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扩大公示公告内容和范围,到村到户资金要及时全面进行公示。
三、补助资金到位后,要严格按照《试行办法》规定执行,加强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杜绝挤占、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四、各级财政、扶贫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监察,建立日常监管、审计监督和项目考核机制,确保扶贫资金在高效安全下运行。
五、各县(市)区在文件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及预期收益情况的方案,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将根据方案的具体内容下拨补助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在项目完成后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逾期不报的,将视为放弃,不予下达资金指标。
附件:1、2017年银川市第四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项目表(一)
2、2017年银川市第四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项目表(二)
3、关于《申请2017年扶贫项目资金的实施方案》的说明
银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银川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7年银川市第四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项目表(一)
县(市)区 |
合计 (万元)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实施地点 |
建设内容 |
补助类型 |
补助资金 |
合计 (万元) |
150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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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 |
60.00 |
中扶月牙湖乡现代农业暨军民融合产业扶贫示范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中扶高科(宁夏)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月牙湖乡滨河家园 |
建设1000栋日光温室(每栋面积为1.5亩)和100栋大跨度保温拱棚(每栋面积4亩),同时建设育苗、包装、库房等配套设施。 |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其中:10%用于村集体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性分红,90%用于园区建设。 |
补助50万元 |
滨河二村黄牛养殖项目 |
滨河二村宁夏盛世惠农养殖专业合作社 |
高仁种养殖基地 |
带动滨河二村3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黄牛30头。 |
资金30%用于企业发展,70%用于村集体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性分红。 |
补助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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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 |
285.50 |
金凤区“十三五”生态移民精准扶贫农业产业园区建设 |
宁夏翡妮投资有限公司 |
金凤区丰登镇润丰村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61.72亩,总建筑面积64645.2平方米,其中智能温室1栋,彩叶苗木培育中心1栋,冬暖大棚74栋等。 |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90%用于企业发展,10%用于村集体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性分红 |
补助100万元 |
基础设施建设(园林村六队蔬菜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
良田镇园林村村委会 |
良田镇园林村6队 |
园区建设日光拱棚(长90米,宽18米,高4米)60栋,其中农户自建56栋,村集体建4栋,修建道路5条,总长度1.51公里。 |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90%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10%用于村集体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性分红。 |
补助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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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子村4队蔬菜园区 |
良田镇园子村村委会 |
良田镇园子村4队 |
以村集体名义流转100亩土地建设食用菌温棚,其中30亩土地用于村集体项目(10栋三代温棚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 |
全额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性分红。 |
补助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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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产业(标准化食用菌种植) |
宁夏青源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良田镇泾龙村 |
2017年9月建成日光温室118栋,截止11月1日已生产香菇菌包40万包,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7户,年均每户收益3-5万元。 |
补助20万元,鼓励合作社发展特色产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7户建档立卡户菌包补助每户0.5万元共3.5万元。 |
补助2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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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户创业就业带头人 |
惠海者、马文华、禹有奴、马天广、郭文广 |
泾龙村、兴源村、园子村、金星村 |
惠海者:建档立卡户,养殖蝎子50万只,投资12万元;马文华:残疾人,养殖肉兔1500只,总投资30万元;禹有奴:黄牛养殖70头,带动建档立卡户20人年收入3万元,总投资100万元;马天广:残疾人,养殖肉兔1500只,带动建档立卡户2户,总投资30万元;郭文广:养殖梅花鹿70头,带动2户养殖梅花鹿,总投资50万元。 |
资金用于鼓励返乡创业,惠海者、马文华、马天广每人2万元,禹有奴、郭文广每人3万元。共计12万元 |
补助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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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区 |
250.00 |
同阳新村精准扶贫食用菌培育园2号3号4号标准化出菇车间菌包补助 |
宁夏耀鸿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同阳新村食用菌培育园 |
2号、3号标准化菌菇棚为集体投资建设,4号标准化菌菇棚为自筹建设 |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额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性分红;4号菌菇棚补助50万元,其中50%用于村集体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性分红,50%用于企业生产。 |
补助150万元 |
同阳新村精准扶贫肉牛托管养殖园区扩建项目 |
宁夏伊源牧业有限公司 |
西夏区兴泾镇兴盛村五组 |
新建年生产加工量为3000头的牛肉精加工生产车间及冷链配送系统。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609户,每年支付同阳新村贫困户固定收益性分红。 |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其中:10%用于村集体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性分红,90%用于园区建设。 |
补助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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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残疾人扶贫基地扩建项目(银川市西夏区扶贫基地扩建项目) |
银川泾河特禽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西夏区兴泾镇泾河村 |
2017年银川泾河特禽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利用扶贫项目扶持资金以村委会入股形式帮扶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50户,每年每户分红800元,协议期3年。 |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其中:10%用于村集体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性分红,90%用于园区建设。 |
补助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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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 |
300.00 |
永宁县毅诚农业专业合作社肉牛托管项目 |
毅诚农业专业合作社 |
闽宁镇园艺村,木兰村,武河村,福宁村 |
以闽宁镇园艺村、木兰村、武河村、福宁村的686户贫困户为基础,每户托管、托养4-6头肉牛,共托管和托养肉牛4400余头。 |
补助资金70%用于村集体收益性分红及建档立卡补助,30%用于企业发展 |
补助100万元 |
闽宁镇游客集散中心 |
永宁县闽宁镇 |
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 |
补助基础设施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 |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额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性分红。 |
补助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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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毛驴养殖基地项目 |
宁夏壹泰牧业有限公司 |
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 |
建设标准化驴舍40栋,计划存栏1万头,企业与政府协商将1000户建档立卡户继续跟进扶贫工作,目前基本确定每头黑毛驴2头/户,共入股2000头,每头黑毛驴所需资金1万元。每年给农户入股分红1000元/头,三年入股分红结束后,公司归还农户入股本金2000万元。 |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其中:10%用于村集体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性分红,90%用于园区建设 |
补助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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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智能日光温棚项目 |
宁夏富宁振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福宁村村民委员会 |
闽宁镇福宁村 |
支持永宁县为实现贫困户脱贫实施项目,项目计划建设新型保温膜全钢架可移动式日光温室300栋,单体温棚长80米,宽12米,高5.2米。 |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其中:10%用于村集体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性分红,90%用于园区建设。 |
补助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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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 |
328.00 |
贺兰县“十三五”生态移民精准扶贫农业产业园区 |
宁夏田园怡景生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贺兰县洪广镇广荣村 |
投资3亿元建设2600亩洪广镇广荣村扶贫产业园,铺设园区主干基础混凝土路网30000m2,新建管理用房500m2等。 |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90%用于企业发展,10%用于村集体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性分红。 |
补助100万元 |
贺兰县“十三五”立岗镇生态移民扶贫产业园 |
贺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贺兰县立岗镇 |
新建单拱棚50栋(10m*80m)双拱棚24栋(10m*80m),连栋温棚5栋(32m*36m共2栋,32m*40m共2栋,24m*60m共1栋);新建冷库3座,以及道路农渠配套工程。 |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额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建档立卡户收益性分红。 |
补助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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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荣村妇女手工制作车间 |
欣荣村村民委员会 |
欣荣村村民委员会 |
欣荣村扶贫车间,促进欣荣村妇女手工制作业发展,占地面积300平方米。 |
资金全额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性分红。 |
补助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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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金贵镇拱棚项目 |
贺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贺兰县金贵镇 |
项目占地185亩,共计103栋温棚(长60米宽8米高3.6米)带动建档立卡户203户参与收益分红。 |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额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性分红。 |
补助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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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户创业就业带头人 |
张彩虹、马定乾、马呀呀 |
欣荣村 |
张彩虹:建档立卡户,现有种兔1300只,肉兔5000只。带动本村村民2户从事肉兔养殖。马定乾:建档立卡户,养殖肉羊100只。马呀呀:建档立卡户,养殖肉羊100只。 |
资金用于鼓励返乡创业,张彩虹补助2万元;马定乾、马呀呀各补助3万元。共计8万元。 |
补助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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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 |
279.00 |
3500头高产奶牛标准化建设项目 |
宁夏金勇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村 |
项目占地202亩,新建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座,以 及配套建设水、电、路、粪污处理设施、防疫消毒设施,存栏高产优质奶牛3000头,年产优质鲜奶1.62万吨。入股托管建档立卡户39户。 |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其中:资金90%用于园区建设,10%用于村集体和建档立卡户收益性分红。 |
补助100万元 |
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 |
宁夏昊盛达农牧有限公司 |
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村 |
宁夏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新村南侧,于2017年3月开工建设,占地面积约为167.77亩,计划存栏奶牛2000头。主要用于投资:配套建设的水、电、管理区、养殖区、青贮池、饲养棚、挤奶厅、粪污处理池、防疫消毒设施。入股托管建档立卡户40户。 |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其中:资金90%用于园区建设,10%用于村集体和建档立卡户收益性分红。 |
补助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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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设施农业产业园 |
灵武市泔甜脆无籽西瓜种植专业合作社 |
灵武市白土岗乡泾兴村 |
主要是新建设高标准大拱棚28栋,高标准大拱棚建设标准采用SII-900型建造标准,棚长80米,跨度18米,脊高5.5米,配备安装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园区辐射带动贫困户16户,其中建档立卡户7户,每户一栋棚。村集体入股资金80万元,年村集体分红8万元。 |
50万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其中:资金90%用于园区建设,10%用于村集体和建档立卡户收益性分红。14万元用于7户建档立卡户建棚直补,每栋2万元。 |
补助6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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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苗木及草坪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
宁夏兴绿野苗木草坪种植有限公司 |
灵武市郝家桥镇泾灵南村种植园 |
开发规模863亩,流转土地863亩,流转费550元/亩,均用于早熟禾草坪种植。项目带动80余建档立卡户就业,平均每户收入20000元左右。 |
鼓励合作社发展特色产业、新品种推广。 |
补助15万元 |
附件2
2017年银川市第四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项目表(二)
县(市)区 |
合计 (万元)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补助依据 |
补助资金 |
银 川 市 |
191.00 |
劳务中介组织及劳务经纪人奖励 |
一类6个共计30万元(以奖代补5万元/个)。 宁夏万仁信劳务有限公司(兴庆区月牙湖乡)、宁夏和顺新劳务有限公司(金凤区良田镇)、宁夏振兴隆劳务有限公司(西夏区同阳新村)、广荣村荣正责任有限公司(贺兰县洪广镇)、永宁县浩瑞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永宁县闽宁镇)、宁夏宏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灵武市郝家桥镇)。 二类8个共计24万元(以奖代补3万元/个)。 银川源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西夏区同阳新村)、永宁县金福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永宁县闽宁镇)、永宁县世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永宁县闽宁镇)、贺兰县致富劳务派遣公司(贺兰县)、泾源县竟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灵武市郝家桥镇)、灵武市泾灵村创业协会(灵武市郝家桥镇)、灵武市学林信息服务部(灵武市马家滩镇西三村)、灵武市国岐专业合作社(灵武市马家滩镇西三村)。 优秀劳务经纪人19人共计19万元(以奖代补1万元/人)。 西夏区:冯万平、余卫萍、马兵、孙建华、马小江、马强、李莲英、于三十、丁志国 贺兰县:秦贵平、史振伯、王存礼、李克军 永宁县:张军宁、路建花、王付明、马国林、苏俊才、马志文 |
对已在相关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各项证照齐全的劳务派遣公司或劳务协会等,给予支持奖励。其中,对稳定输出移民地区50名以上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少于20%),且务工时间在3个月以上,人均月劳务收入不低于2000元的劳务经纪人,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对组织移民地区200名以上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户20%以上),且务工时间在6个月以上,人均月劳务收入不低于2000元的劳务输出组织,给予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 |
73万元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互助资金专项检查劳务费 |
对全市64个互助社(兴庆区10个、金凤区8个、西夏区17个、贺兰县4个、永宁县9个、灵武市16个)开展村级发展互助资金专项检查。 |
安排扶贫工作服务类项目支持资金:用于国务院、自治区及银川市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督巡查、第三方评估和考核验收等工作。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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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第三方对西夏区同阳新村开展脱贫销号工作 |
拟聘请第三方对西夏区同阳新村开展脱贫销号工作。 |
安排扶贫工作服务类项目支持资金:用于国务院、自治区及银川市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督巡查、第三方评估和考核验收等工作。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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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宏培训学校培训资金 |
军宏职业培训学校尾款(2016年培训项目) |
宣传学习及培训考察资金。 |
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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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经纪人、劳务经济组织培训班 |
拟举办全市劳务经纪人、劳务经济组织培训班。 |
宣传学习及培训考察资金。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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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农特产品品牌培育+互联网”上行营销班 |
会同商务局联合举办银川市兴农扶贫“农特产品品牌培育+互联网”上行营销班。 |
宣传学习及培训考察资金。 |
1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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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互联网+”电商培训 |
打造银川市“互联网+”社会扶贫试点,赴湖南永州培训学习。 |
宣传学习及培训考察资金。 |
2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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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局整合扶贫资金实施就业扶贫工程 |
财政预算安排20万元培训经费,对农村经纪人和农村扶贫协管员进行培训。 |
整合扶贫专项资金 |
20万元 |
附件3:
关于《申请2017年扶贫项目资金的实施方案》的说明
各县(市)区扶贫办、财政局结合以下内容,充实完善《申请2017年扶贫项目资金的实施方案》,按文件要求尽快报送至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一、建设规模。
二、投入情况(含国家资金、自治区资金、市级资金、县区配套资金、自筹资金)。
三、建设及完成时间。
四、资金使用及预期效益(资金分配、使用方式,预期带动建档立卡户及村集体收益情况)
其中,资金使用方式要结合《2017年银川市政府扶贫专项资金支持政策试行办法》(银扶贫办发〔2017〕40号)制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