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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0-134/2017-39489 发文字号 生成日期 2017-09-15
发布机构 银川市政府研究室 责任部门 银川市政府研究室(扶贫开发处)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相关问题检查督查及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扶贫办: 

  近期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相关问题检查督查落实工作的通知》安排要求,由相关厅局负责人带队分五个组,主要对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区和中宁县1个非贫困县开展脱贫攻坚有关问题集中检查督查。根据市政府李鸿儒副市长的批示要求,我市各县(市)区扶贫办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检查督查内容,结合各县(市)区的实际,举一反三,认真进行自查整改。特别是今年以来,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在督查巡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要跟踪督查,整改落实,切实补齐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短板,确保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脱贫富民战略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此次自查整改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形成自查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自查报告由单位一把手签字,922(星期五)下午1500前报银川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csfpbxb@163.com邮箱(联系人:白瑞,联系电话:6888844 )。 

   附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相关问题检查督查及落实工作的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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