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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34/2018-91303 | 发文字号 | 银脱贫领发〔2018〕26号 | 生成日期 | 2018-12-05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政府研究室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政府研究室 | 有 效 性 | 有效 |
永宁县人民政府:
经你县核查和申请,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对福宁村等5个贫困村脱贫出列进行了复审,结合第三方评估结果,现批复如下:
一、经对福宁村等5个贫困村贫困发生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指标进行认真核查,永宁县福宁村贫困发生率0.47%、武河村贫困发生率0.64%、木兰村贫困发生率1.98%、园艺村贫困发生率0.46%、玉海村贫困发生率0.90%;;贫困人口错退率、漏评率均为0,各项主要指标均已达到脱贫出列标准。经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同意福宁村等5个贫困村脱贫出列。
二、福宁村等5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后,永宁县要始终保持攻坚态势,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要继续完善贫困村退出档案资料,力求程序规范、资料齐全、数据精准、真实可靠,确保高质量退出。要加快扶贫项目验收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进度,全力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继续抓好特色产业发展,科学谋划,因地制宜,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工程进度,确保脱贫成效。要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三管入地”等工作,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要聚焦贫困村“两不愁、三保障”,积极妥善做好危房改造等工作。要切实认真履行好县、镇、村扶贫脱贫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认真对照银川市复审发现问题反馈情况通报,切实整改存在问题,及时向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三、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银川市委和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市县抓落实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严格执行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在建立精准稳定可持续脱贫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脱贫退出成果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特此批复。
银川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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