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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7-2868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7-09-22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7-09-22
名 称:关于对2017年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对2017年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规范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安全行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从源头预防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主体结构质量安全,依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银川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银住建发〔2017〕336号)等文件要求,2017年6月25日至8月20日,我局对市辖三区和二县一市的50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了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共检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50家,银川市28家(其中停产5家:宁夏华洋砼业有限公司建材园站、宁夏东盛鑫水泥公司砼业公司、宁夏隆溪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宁夏银座砼业公司、宁夏威尔信商品混凝土公司建材园站),贺兰县11家(其中停产1家:银川盛世华新混凝土公司);永宁县3家,灵武市8家(其中停产2家:宁夏嘉众砼业有限公司、宁夏银盛腾砼业有限公司)。对存在问题的7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下发了限期改正(停产)通知书,对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建设行政执法建议书1份,要求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所涉及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查处,并将检查、处理结果报我局。

  从本次检查结果看,我市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较为稳定,生产控制水平逐步提高,质量管理总体水平稳中有升。

  (一)绝大多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实验室设施环境、检验设备能满足试验条件要求,生产设备管理、混凝土搅拌机计量器具的检定符合要求,企业在原材料进厂复验、配合比设计调整、混凝土生产控制、实验室检测设备管理等方面满足规范要求,预拌混凝土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二)绝大多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重视厂区的安全生产管理,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并有记录,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但也有部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存在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交接检验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三)绝大多数预拌混凝土企业制定了站内车辆进出冲洗管理制度,并在显著位置公示。配备专职人员对站内道路、出入口及门外两侧道路进行保洁。站内道路路面及生产作业区的地面作了硬化处理,混凝土运输车辆均安装了防洒漏装置,混凝土搅拌站内设置砂石分离机,实现砂、石、水再利用,清洗车辆废水通过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

  二、存在的问题

  (一)质量保证体系方面。个别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不符合资质要求,企业技术负责人挂名不到岗,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够,企业部分工作人员社保手续未能提供。

  (二)实验室管理方面。个别实验室混凝土成型室未安装温度控制设备,不能满足20±5℃的温度要求。部分实验室混凝土试块编号与检测系统中的样品编号不能一一对应,可追溯性差。个别实验室PKPM检测系统管理不规范,混凝土、水泥的力学试验数据或部分试验数据未自动采集,数据未上传。

  (三)原材料管理方面。部分企业实验室存在水泥、粉煤灰、外加剂无氯离子、碱含量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砂、石无碱活性、砂无氯离子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进场外加剂复检中,检测项目不全,关键参数未检测。在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中,对耐久性有设计要求的混凝土配合比未进行相关耐久性的设计及试验验证。部分企业存在无有效常用混凝土配合比表、混凝土配合比资料中试配原始记录不齐全、配合比设计中外加剂减水率的引用无依据等现象。

  (四)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方面。个别企业搅拌机计量器具检定证书过期未检定,无自检、零点校核记录。部分企业砂子、石子含水量记录中含水量测定值与混凝土调整通知单含水量值不符,混凝土调整通知单与搅拌机控制系统内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用量不一致,搅拌机控制系统内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有超标现象。部分企业混凝土拌合物无含气量的检测记录,混凝土拌合物总氯离子含量、总碱含量计算书不齐全。混凝土出厂检验记录不能提供,混凝土运输记录无到达时间,交货检验记录检验内容、基本信息填写不齐全,混凝土技术交底资料针对性不强。

  (五)环境综合治理扬尘控制方面。银川合天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宁夏海鑫砼业有限公司、银川乾豪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宁夏银座砼业公司4家企业存在砂、石堆放场地未封闭、地面未硬化、未隔离或隔离措施不到位;宁夏建工集团兴建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有砂、石封闭料场,但有部分砂、石堆放在料场外空地用防尘网覆盖,但覆盖不全且有扬尘现象,场地未全部硬化。

  三、安全生产管理问题

  部分企业用电管理、配电箱、线路的布设不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内缺少隔离开关,露天、潮湿环境部位未设防雨、防潮隔离措施,布设的线路未穿管保护;企业库房、办公区、生活区消防器材配备不足;虽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用电、生产、设备维护检修、车辆运输和现场作业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日常检查记录不全。

  四、检查情况通报

  (一)根据检查情况对质量和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健全,实验室管理规范,混凝土配合比试配资料完整,混凝土生产过程质量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完善信息化管理模式,试验数据自动采集正常实时上传的以下9家企业进行通报表扬。

  1.银川威尔信商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2.宁夏众一砼业有限公司

  3.银川仝力砼业工程有限公司

  4.宁夏百利德砼业公司

  5.宁夏华洋砼业有限公司(金凤站)

  6.宁夏建成砼业有限公司(永宁县)

  7.宁夏赛马科进砼业有限公司

  8.银川市军浩兰混凝土有限公司

  9.宁夏森淼祥建新材料有限公司(贺兰县)

  (二)根据检查情况对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技术负责人不在岗,社保手续不完善,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措施不到位,搅拌机原材料计量偏差超标,混凝土搅拌机控制系统内配合比与配合比通知单不符,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技术交底资料不全面,环境综合治理不到位,站内有扬尘污染现象的14家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1.银川合天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2.宁夏昌泰砼业有限公司

  3.银川乾豪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4.宁夏普迈特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5.宁夏海鑫砼业有限公司

  6.宁夏华巍砼业有限公司

  7.宁夏建工集团兴建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8.宁夏煜皓砼业公司(贺兰县)

  9.宁夏方众砼业有限公司(贺兰县)

  10.宁夏祥建砼业有限责任公司(贺兰县)

  11.宁夏恒基砼业有限公司(贺兰县)

  12.宁夏广丰浙鸿砼业有限公司(永宁县)

  13.宁夏众昊砼业有限公司(灵武市)

  14.宁夏锦城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滨河新区)

  五、复查情况

  2017年8月8日对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的7家银川市的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了复查,各企业均上报了整改回复并制定了整改措施,按建设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记录的要求进行了整改。

  六、下一歩工作要求

  (一)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认真对照本次通报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特别是原材料质量控制、试验室管理和生产质量控制相关制度,细化操作规程,明确各质量管理岗位和主要操作岗位的岗位职责。加强人员队伍的技术和管理知识培训,提升人员的技术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建立完善企业生产质量控制体系。

  (二)完善原材料的追溯管理机制。做到先按规定进行材料检验、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建立不合格产品追溯制度,加强出厂成品与原材料使用的对应管理,加强工艺和操作的记录和台帐管理,加强对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验收和管理,保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可以追溯原因。完善交货检验资料管理,定期进行产品统计分析,以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改进生产方式,保证产品质量。

  (三)加强试验室设备的管理,确保检测设备的正常稳定及量值准确,应按设备检定周期计划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并做好期间检查工作,加强试验检测仪器的维护、保养,充分掌握试验设备的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检测设备。

  (四)严格按照标准对试验室温度、湿度条件进行控制,并做好试验样品的状态调节,保证样品、试验材料、设备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五)提高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水平,重视改进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试配工作。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根据JGJ55-2011《普通混凝土设计规程》、GB/T 14902-2012《预拌混凝土》等相关规程要求并结合混凝土生产和供应的需要,对影响混凝土品质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的配合比设计和调整。生产配合比必须做到与配合比通知单、配合比调整通知单及产品质量证明书上的配合比相符;重视生产过程中的坍落度的验证、控制与调整,不断提高商品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水平。

  (六)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制定岗位责任制,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企业应设置以法人代表为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各生产环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要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配备各类安全生产防护用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七)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要切实做好用电、生产、设备维护检修、车辆运输和现场作业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工作,要确保调度的有序,严格控制车辆的超限作业;混凝土泵车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现场作业前,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和混凝土泵车操作手册执行,要熟悉现场作业环境,并采取安全的防护措施,尤其是泵车支撑脚的安全防护,在泵车周围设置工作区域,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严禁在斜坡和高压线下作业,作业过程中泵车操作工应注意观察与协调,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夜间混凝土车辆的作业安全。

  (八)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全市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按照银川市住建局建筑行业管理处《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行业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环境整洁,规范物料堆放覆盖,保证出场砼运输车等各类车辆清洁。不带污上路,杜绝洒漏,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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