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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7-4371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7-11-13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7-11-13
名 称:关于做好冬期建筑领域质量安全及扬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冬期建筑领域质量安全及扬尘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银川滨河新区建设交通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随着气温逐渐下降,我市即将进入冬期施工阶段,这是建设领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领域冬期施工质量安全及扬尘管理,根据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及市蓝天办《关于采取应急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生产及扬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加强冬期施工管理和扬尘治理,严格冬期施工条件,杜绝赶抢工期、忽视工程质量安全现象,有效防范、遏制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第四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稳定受控,持续向好。 

  二、涉及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以及地下综合管廊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 

  三、工作重点 

  1、11月6日起,停止所有在建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三区5个国控点周边3公里范围内建筑工地必须全面停工。 

  2、各县(市)、区住建局、银川滨河新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应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冬期施工综合检查、起重机械专项检查自查自纠情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 

  3、各县(市)、区住建局、银川滨河新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冬期施工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冬施企业是否编制冬期施工方案,是否履行监理企业审查批准程序并监督实施及上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情况。 

  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等情况。包括深基坑、深沟槽、地下工程和模板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管理情况;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包括起重机械安装、拆除、顶升加节、维护保养、起重吊装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管控;脚手架和高处作业防护;施工现场临建、临电、防火、防冻、防煤气中毒等。     5、冬期施工质量管理,杜绝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等情况。 

  

  6、建筑市场行为是否规范,有无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情况。 

  7、严格按照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要求,做好冬期施工项目扬尘治理工作,土方(管沟)开挖机回填工程必须采取降尘措施,现场裸露地和砂石料场必须进行覆盖,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项目停工前必须将施工现场打扫干净。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第四季度是我市建筑行业各类事故易发高发期,各县(市)、区住建局、银川滨河新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要自觉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抓好第四季度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逐级落实管理责任,扎实开展企业自查和属地排查,对安全隐患风险管控再深入、再促进、再落实,坚决防止因风险管控不得力、隐患整治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2、严格条件,抓好冬期施工管理关口。各县(市)、区住建局、银川滨河新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参建单位杜绝赶工期、抢工等行为,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要求的施工工序、质量控制节点、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组织现场施工。对于拟进行冬期施工的工程,要在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基础上,编制冬施方案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组织冬期施工。施工现场要落实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及安全培训交底制度、强化现场保温措施、按规定确保采暖设备及劳保装备投入到位、严格现场临建设施防火等级。 

  3、严格管控,杜绝赶抢工期行为。严格做到“四个一律停工”,即:不符合冬期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和要求的一律停工,施工许可等手续不全的一律停工,危大工程专家论证等管理程序不到位的一律停工,施工扬尘治理六个100%不达标的工程一律停工。 

  4、认真负责、做好停工现场维护。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要求,施工现场按照“6个100%”要求,做好100%围挡,物料堆放覆盖100%方可停工。对不具备冬施条件停工工程,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对脚手架、模板支架进行清理整顿,起重机械停放在安全状态,垃圾及时清运,并做好现场维护和渣土覆盖。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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