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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8-1516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8-04-03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8-04-03
名 称: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银川滨河新区建设交通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2018年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相继来临,同时随着气温的升高,一些企业存在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的现象,诱发事故的因素也随之增加。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辖三区在建项目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燃气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积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齐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处于受控状态。落实关键岗位人员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同时根据《银川市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建立健全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二、严格安全生产管控,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 

  局属各相关单位要对2018年度春季开(复)工中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整治,包括深基坑、深沟槽、地下工程和模板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管理情况。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包括起重机械安装、拆除、顶升加节、维护保养、起重吊装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管控。脚手架和高处作业防护,施工现场临建、临电、防火、防冻、防煤气中毒等。确需安排夜间施工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制定夜间施工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报批,同时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建设、监理单位应加强夜间施工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有关规定。 

  三、完善分级管控体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体系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立起较为完善、有效运行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积极组织开展风险排查,通过风险管控,逐步由被动防事故向主动防隐患转变,实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认真按照《宁夏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评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全员安全质量责任,依法履行安全质量管理职责,实施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四、深化蓝天保卫战成果,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继续抓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春季大风天气较多,易产生扬尘,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银川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整治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和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6个100%”工作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场地封闭、主干道硬化、防尘降尘、场地排水、必要绿化措施、施工现场监控和车辆自动冲洗设施的设置等相关工作。施工单位要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同时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防治任务书,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以不低于2017年底扬尘治理攻坚战“冬防”标准加强管控,做到随时施工随时覆盖 

  五、完善应急值守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安全处置能力。 

  根据《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银住建发[2018]15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主管部门、企业、项目部“三级”应急管理机制,要求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组织机构建设、建立专业人员齐全的救援队伍、备足救援物资和设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做好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20184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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