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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8-7815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8-08-27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8-08-27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住建局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住建局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房改办:

现将《银川市住建局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住建局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员职业行为,根据《银川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银人社发[2018]443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公务员职业道德是公务员职业活动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是公务员政治信仰、工作宗旨、职业理念和道德品质的具体体现,对引导和规范其正确履职尽责具有重要作用。推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职业道德培育贯穿公务员队伍建设全过程,把知与行、自律与他律、示范与引领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引领系统行业作风形象。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职业道德建设与集中性和经常性学习教育相结合。结合住建系统实际,根据不同阶段、不同行业实际及业务特点,针对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二是坚持教育引导、行为规范、实践养成相统一。把教育引导作为塑造公务员道德习惯和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素养的重要环节,发挥行为规范对公务员的约束作用,推动公务员职业道德实践养成,使公务员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到日常工作和言行中,成为广大公务员的自觉自愿行为。三是坚持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衔接。在整体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同时,根据不同不同行业、不同层级公务员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提高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四是坚持推进工作与完善制度相配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把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与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目标。坚持把职业道德建设贯穿于公务员管理的全过程,通过持续努力,建立健全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完善职业道德建设体制机制,使全体公务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精神状态更加饱满,履职行为更加规范,工作作风更加务实,真正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专业化服务的提供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在推进落实住建系统争创“三个一流”、争当“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建设排头兵各项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

二、主要内容

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要突出政治性、示范性、约束性、可操作性,以“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公务员的示范引领作用。

“坚定信念”要求公务员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动摇;把牢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性修养,做到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

“忠于国家”要求公务员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党和政府形象、权威,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同一切危害国家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服务人民”要求公务员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永做人民公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恪尽职守”要求公务员服务大局、奋发有为、甘于奉献,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认真负责,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精通业务知识,勤勉敬业、求真务实,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依法办事”要求公务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履职,做到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执行公务。

“公正廉洁”要求公务员坚持秉公用权、公私分明,努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坚守道德法纪防线;为人正派、诚实守信,尚俭戒奢、勤俭节约。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建立公务员职业准道德标准。凡是在公务员考录、调任、遴选等考察工作环节中,发现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法乱纪、不遵守社会公德行为的,或者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记录的,不得进入公务员队伍。

牵头单位:局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房改办

(二)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2018年底前,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要求,建立统一的公务员诚信档案,把公务员档案填写登记情况、个人事项报告查核情况、廉政记录情况、遵守规定和承诺践诺情况等,列入诚信记录范围,将诚信记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房改办

(三)建立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2018年底前,局机关及房改办要通过调查研究、座谈交流等形式,广泛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大讨论活动,充分听取本系统广大公务员对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探索制定内容具体、易于操作的公务员守则,从严规范公务员履职行为。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和纪检监察室要充分发挥行为规范对公务员的约束作用,要组织广大公务员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牵头科室: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房改办

(四)加大经常性教育力度。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公务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深入开展公务员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法制教育、党规党纪和廉政教育,引导各级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根本价值取向,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推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五)强化系统性培训工作。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机关和房改办要将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干部教育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列入道德讲堂主讲堂及机关分讲堂年度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公务员开展全员培训。突出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基层一线和服务窗口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积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公务员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组织的专题培训。创新公务员培训方式,注重典型案例学习,通过组织公务员参观特色教育基地和革命历史、党风廉政等现场教学基地,利用违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参与或者支持迷信活动等反面典型,开展案例剖析,进行警示教育。公务员每人每年接受职业道德培训或者参与职业道德主题实践活动的时间总计不少于8小时。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房改办

(六)加强公务员忠诚建设。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新录用、新任职公务员忠于宪法宣誓活动,增强仪式感,强化责任意识,激励和教育公务员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要结合各种党组织活动,定期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公务员忠于党,忠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意识。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房改办

(七)积极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创建活动。将每年的10月10日设立为市住建局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实践日,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积极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标兵”“为民服务示范岗”创建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结合干部下基层活动,积极组织公务员开展“为民志愿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房改办

(八)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文化养成。结合“书香银川”等活动,组织主题征文、演讲比赛、大讨论、诵读文化经典等活动,充分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道德的精华,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焦裕禄精神等党的优良传统,形成促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良好文化氛围。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  、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九)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考核评价。结合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职考察等工作,了解掌握公务员职业道德表现情况。个人述职要述德,民主测评要测德,考察谈话要问德,综合分析研判要分析评价公务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表现情况。要将公务员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党员评星定格争先锋等重要内容,深入查找不足,切实加强整改。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房改办

(十)健全公务员职业道德监督机制。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建立从本系统“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中选聘公务员职业道德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和问责机制。结合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畅通群众反映公务员职业道德方面意见的渠道。要高度重视网情、舆情对公务员职业道德方面问题的反映,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房改办

(十一)选树先进典型。积极组织开展“职业道德之星”“职业道德标兵”“为民服务示范岗”等表彰对象推荐评选活动,大力营造身边有闲心、单位有榜样、行业有标兵、全市有模范的良好氛围。开展“向楷模看齐活动”,认真组织广大公务员向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职业道德标兵等先进人物看齐,不断提升职业道德修养。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房改办

(十二)加大奖惩力度。强化公务员考德结果的运用,将职业道德考核情况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对恪守职业道德、履职尽责、表现优秀的公务员,给予适当奖励。加大对失德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有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的公务员,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每半年开展一次“职业道德之星”评比活动。开展“向楷模看齐”活动,组织广大公务员向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职业道德标兵等先进人物看齐,不断提升职业道德修养。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房改办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7月—2018年8月)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央和区市有关要求,结合市住建系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职责;做好动员部署,及时传达中央精神和自治区、银川市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全面部署。

(二)实施阶段(2018年9月—2020年6月)

根据实施方案,逐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宣传发动,努力营造争做先进、争创一流的浓浓氛围。坚持统筹兼顾,将职业道德建设和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效能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及时研究解决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加强督促和检查,注重活动成效,使建设活动不断焕发活力。及时总结活动实施成果,注意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作用,推动职业道德建设深入持久开展。  

(三)总结阶段(2020年7月—2020年9月)

汇总局机关和房改办职业道德建设工程工作经验、做法、成果。结合人民满意公务员推荐评选,深化宣传先进典型。建立健全公务员置业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常抓不懈。

五、组织领导

成立银川市住建局职业道德建设工程领导小组:

  长:市住建局党组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市住建系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梁海滨  

  员: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志宏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加鹏  

市房改办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梁建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梁海滨同志兼任。成员由刘涛、任淑娟、石仁宝、马建清组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局机关和市房改办要注重发挥党组织及群团组织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工作措施,切实履行工作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发挥示范引领。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践行公务员职业道德,把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敢担当、作风正作为重点;基层公务员要把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念,办事公道作为重点;服务窗口公务员要把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打造服务品牌作为重点;执法执纪一线公务员要把增强法治法规观念,公正文明执法执纪作为重点,运用不同载体创新活动形式,全面推进公务员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

(三)强化监督检查。局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促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银川住建微信公众号,银川住建微博、《银川住建》杂志,等等媒体平台作用,大力宣传大力宣传住建系统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引领行业新风,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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