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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8-9254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8-11-07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8-11-07
名 称:银川市9月份物业日常巡查处理通报

银川市9月份物业日常巡查处理通报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城管局,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管,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建立良好的物业行业市场环境,根据《银川市物业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推进全区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三区两县一市物业日常巡查工作情况,现就9月份物业日常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银川市物业行业信用系统建设情况:截止9月底,纳入银川市物业行业监管平台的物业企业有346家,其中:兴庆区119家、金凤区122家、西夏区36家、贺兰县35家、永宁县25家、灵武市9家。

银川市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备案情况:截止9月底,完善企业建档备案手续、领取企业信用信息备案表的物业服务企业共197家,其中:兴庆区71家,金凤区68家,西夏区8家,贺兰县30家,永宁县20家,灵武市0家。

二、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投诉、设施设备、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管理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

兴庆区:银川东升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永安花园)、宁夏上前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聚丰苑)、宁夏隆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景墨家园A区)、银川开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江南水乡AB区);西夏区:银川承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丽子家园A区)、宁夏苍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玫瑰园);贺兰县:宁夏家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兴泽园)、宁夏天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典雅居B区)、灵武市佳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虹桥御景)、银川鑫盛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恒北区);永宁县:宁夏汇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翡翠城四期)、银川富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兰花花公寓)、银川兴吉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望远人家A区)、宁夏赢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望远人家C区)、银川立业春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立业春城)、宁夏佳缘伟业住宅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杨和康城)、宁夏源鑫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和家园),以上17家物业服务企业分别处以扣除信用记分2分并全市通报。永宁县:宁夏瑞恒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永青花园、永福花苑),处以扣除信用记分4分并全市通报。

(二)不积极配合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未按整改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

兴庆区:宁夏汇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文建小区)、宁夏东升苑物业服务公司(永安花园)、银川奥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星光华府),以上3家物业服务企业分别处以扣除信用记分2分并全市通报。

(三)未按规定履行承接查验手续,擅自交房的

宁夏宁阳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商业广场),未进行承接查验已向业主交房,给予扣除信用记分5分并全市通报。

(四)消防资料不完善或设施设备不完备,存在安全隐患的

西夏区:宁夏尚之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怡雅居)、宁夏德凯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富润园)、宁夏智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国韵天城)、石嘴山市校企苑物业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西城府邸二期),以上4家物业服务企业分别处以扣除信用记分5分并全市通报。

(五)未及时办理撤出备案手续,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相关资料的

西夏区:宁夏西夏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江南小区),未按要求向江南小区业主委员会移交江南小区设施设备及资料等,未向辖区物业主管部门报送撤出、撤管备案表,给予扣除信用记分20分并全市通报。

(六)小区业主存在私搭乱建现象,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巡查并予以制止的

永宁县:银川安泰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望远蓝山帝景26号楼1楼业主私自搭建木头房;宁夏瑞恒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永福花苑11号楼东边私搭乱建堆放杂物,业主在阳台南侧私建围栏;成都合达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服务的三沙源逸都花园露台多处违规搭建仍未整改。以上3家物业服务企业分别处以扣除信用记分5分并全市通报。

(七)未按规定及时在银川市物业行业监管平台录入物业项目备案信息或未进行项目经理备案的

兴庆区:银川东升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永安花园);金凤区:宁夏桥海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盈南家园三期一区)、银川鑫隆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原著墅城);西夏区:宁夏西夏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江南小区)、宁夏智宸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国韵天城)、石嘴山市校企苑物业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西城府邸二期)、宁夏弘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景花园 A 区);永宁县:宁夏瑞恒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永青花园、永福花苑),以上8家物业服务企业未在监管平台录入项目信息分别处以扣除信用记分5分并全市通报。

兴庆区:宁夏上前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聚丰苑)、银川开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江南水乡AB区);西夏区:宁夏宁阳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商业广场)、银川宏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兴业家园)、宁夏银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同心苑)、宁夏苍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玫瑰园)、宁夏尚之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怡雅居)、宁夏德凯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富润园)、银川顺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橡民 A 区);贺兰县:宁夏天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典雅居B区)、灵武市佳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虹桥御景)、银川鑫盛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恒北区),以上12家物业服务企业未进行项目经理备案分别处以扣除信用记分5分并全市通报。

(八)未按时续签物业服务合同、未按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的物业服务公司。

兴庆区:宁夏宁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运小区)、宁夏隆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水一方B区);西夏区:宁夏宁阳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商业广场)、银川宏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兴业家园);贺兰县:宁夏家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兴泽园),以上6家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合同未备案或超期未续备,分别处以扣除信用记分5分并全市通报。兴庆区:宁夏誓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吉和家园、悦风园),处以扣除信用记分10分并全市通报。

三、电动自行车整治情况

兴庆区:大新镇14个小区设置(新建)电动车库(棚)68个;设置(新建)电动车充电设施682个;清理涉及违规停放电动车建筑252栋;清理涉及违规充电电动车场所133处;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6075辆;张贴发放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资料1300份。劝阻3家违规充电住户,推动新建电动车库31处,推动新建充电桩117个,清理违章充电33处,清理电动车违章停放119处,印发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共计381份。丽景街设置(新建)电动充电设备82个,清理涉及违规停放电动车建筑152栋;清理涉及违规充电电动车场所112处,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5615辆,张贴发放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材料1500份。金凤区:对辖区164个住宅项目(包括无物业管理小区)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共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数1524辆,涉及楼栋数538栋。贺兰县:本月对全县17个物业项目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对于检查中存在问题严重的3家物业服务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经复检现已整改完毕。永宁县:本月各企业共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车213辆,新建电动车库2个,并对8月巡查中下发整改通知书的项目督促企业进行了有效的整改。

四、根据辖区申请对部分企业予以奖励通报

(一)、对积极参加银川市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银川市城管局和金凤区人民政府主办的“城市环境治理与环保酵素应用论坛”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增加信用记分奖励如下:

北京悦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万福人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建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易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银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银川万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银川承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银川中房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住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银川众一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海宏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宁夏中瀛泰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正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泷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银川新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上海永绿置业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宁夏威斯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以上20家物业服务企业决定给予信用记分加2分并全市表彰。

(二)根据贺建发[2018]480号《关于对2018年度最美物业人文艺展演总决赛暨物业双“十佳”的表彰通报》,对获奖的以下企业及个人给予信用加分奖励:

1、在最美物业人文艺展演总决赛获奖的企业: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宁夏辰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建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治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天源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政泰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嘉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银川中房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和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瑞赢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泰安华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分公司、宁夏金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以上12家物业服务企业分别给予信用记分加5分的奖励。

2、评选为贺兰县十佳物业服务企业的企业:泰安华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分公司、宁夏派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海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银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金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银川泽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瑞赢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对以上7家物业服务企业分别给予信用记分加5分的奖励。

3、评选为十佳物业人的项目经理:左银龙、马新萍、杨莉娟、赵娟、邵鑫、王鹏、马巧如、任瑜、郑振强、杨学武,以上10人给予项目经理信用记分加5分的奖励。

五、具体要求

(一)按照《银川市物业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市场经营行为的通知》,请三区两县一市物业主管部门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尽快完善信用信息备案手续,规范物业市场行为,办理情况以反馈至各物业主管部门的信用信息备案表为主。对于未办理信用备案手续,擅自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物业经营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维护银川市良好的物业市场环境。

(二)目前,银川市行政区域内仍有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物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及相关规定开展物业经营活动,请三区两县一市物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划分,加强物业市场的巡查力度,查处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对于物业市场监督工作不到位,未及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信用备案、对列为惩戒对象的企业擅自办理物业相关手续等行为的物业主管部门,我局将予以通报,并按规定上报市委、市政府申请问责处理。请灵武市住建局高度重视物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尽快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限期完善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备案手续。

(三)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建设厅相关要求,三区两县一市物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推行守信企业激励和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建立银川市物业行业“红黑榜”,对于信用等级为C级或列为“黑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大监管力度,限制相关手续的办理,实行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出银川市物业市场且三年内不得进入银川市物业市场。

(四)请三区两县一市物业主管部门按照银物办发[2018]233号《关于银川市开展物业大巡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统筹安排,制定巡查方案,明确责任人,逐步开展辖区内的物业项目巡查工作。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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