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14/2019-0000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9-01-08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9-01-08
名 称:关于公布银川市物业行业良好信用行为物业企业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银川市物业行业良好信用行为物业企业名单的通知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城管局,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住建局,市供热物业办、银川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银川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构建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银川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银信用办发[2018]11号)、《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银住建规发[2018]1号)等规定,现就我市物业行业良好信用行为物业企业名单公布如下:

一、公布范围

在银川市从事物业经营活动并纳入物业行业监管系统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承诺书、完成物业信用备案手续等)

二、公布标准

截止2018年12月1日信用等级为AAA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期为2015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1日)

三、公布名单

1.银川建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银川中房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宁夏民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中海宏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5.银川承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6.宁夏银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7.银川万福人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8.泰安华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分公司

9.宁夏润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0.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11.宁夏辰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2.银川众一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3.上海永绿置业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印发<银川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银信用办发[2018]11号)、《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银住建规发[2018]1号)等规定,规范本单位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物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成果,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当继续做好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确认、上报等工作;加强物业市场的巡查,查处物业行业中的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落实信用监管措施,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机制,构建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推动我市我物业行业服务质量、诚信建设双提升。

(三)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物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落实“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总体要求,银川市物业管理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上公布的物业服务企业颁发铭牌予以鼓励。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