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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20-0001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0-02-24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0-02-24
名 称: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住建局重点信访案件“清零”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住建局重点信访案件“清零”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住建系统信访遗留问题有效化解,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重点信访案件“清零”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19﹞152)要求,从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4月30日,在全局范围内集中开展重点信访案件“清零”攻坚行动,现将《银川市住建局重点信访案件“清零”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特此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住建局重点信访案件“清零”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住建系统信访遗留问题有效化解,从根本上解决我局目前存在的信访案件多、解决难度大的问题,确保两节“两会”期间银川市社会环境和谐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重点信访案件“清零”攻坚行动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着力化解我局目前存在的重点信访突出问题,确保不发生规模群众性事件、不发生极端恶性事件、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媒体炒作事件。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信访工作目标,为“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美丽银川建设和住建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中央八巡移交未办结件;

(二)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移交未办结件;

(三)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移交未办结件;

(四)房地产领域“烂尾楼”及逾期交付信访件;

(五)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件。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确保重点信访案件“清零”攻坚行动顺利推进,成立住建局重点信访案件清零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进贤  局党组书记、住建党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海滨  住建党工委副书记、局党组成员        张德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闫  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党政  四级调研员

成  员:任  鹏  四级调研员

李志峰  四级调研员

丁志国  市建筑行业管理处主任

邵  峰  局办公室主任

金  宁  账务审计科科长

李国华  局房地产管理科科长

张新纪  局住房保障科科长

姚劲立  局建筑管理科科长

高德峰  局公房管理科科长

魏  震  局城乡建设科科长

温童辉  局物业管理科副科长

曹东育  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付秀山  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主任

张  健  市物业服务中心主任

赵  海  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杨  军  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

高建峰  局建设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田党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局督办中心,具体负责信访案件“清零”工作的协调、督办等工作。

各业务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领域“清零”工作。

四、工作步骤

住建领域信访案件清零攻坚行动从2019年12月27日开始至2020年4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10日)

1、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清单台账。按照“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梳理涉及住建领域存在的重大信访隐患,根据摸排梳理出的重点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清单,逐案落实“五个明确”(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主体、化解方案、化解措施、化解时限)。强化源头治理,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上访,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访及极端恶性事件。

2、动员部署。各攻坚行动工作小组要按此方案及时召开重点信访案件“清零”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攻坚行动的意义、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落实责任,全力开展攻坚化解工作。

第二阶段:攻坚化解(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4月上旬)

1、健全信访工作机制,逐案落实工作专班,按照业务工作分管范围,各业务分管副局长为本分管领域个案包案领导,科室、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具体办理人员为承办人,并以此成立信访案件处置专班。建立“一件一议、一案一责”化解机制。包案领导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统一部署、定期研究,听取各相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协调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强力推进信访问题化解工作。

2、加强信息沟通,整合部门力量。房地产领域“烂尾楼”及逾期交付信访案件,涉及管理部门多,行政监管职能交叉,在案件化解过程中,要加强信息沟通,特别是市级领导包案的案件化解,要积极汇报,取得支持。同时,要充分利用信联办协调平台,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推动疑难信访问题的解决。

3、加强督查督办,提高办理效率。严格实行信访件台账化管理,结案一项销号一项。局信访督办室定期对承办科室(单位)进行跟踪督办,通报办理进展情况,督促信访件化解,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应”。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20年4月上旬至2020年4月30日)

检查验收。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查找工作不足和薄弱环节,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在住建系统范围内开展信访案件清零攻坚行动,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具体实践。各业务分管领导对本领域行动开展负总责,认真谋划研究,周密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清零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对本科室、单位负责的未办结的信访案件,要认真研究案情,制定化解路径和时间表,强力攻坚克难,确保攻坚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紧盯重点矛盾和重要环节,全力推进矛盾化解。针对中央巡视组、扫黑除恶督导组和区市领导信访包案事项,严格按照“四个一”领导包案化解机制和“一案一议”的要求,强力推进矛盾化解。在案件化解过程中,注重引导群众提高市场风险意识,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和途径依法维权,优化信访秩序。对于疑难案件制定解决方案,落实定期研究机制,持续推进矛盾化解。全力推进未化解信访件调处化解工作,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力促信访案件“清仓见底”,推动信访问题从“案结事了”转向“群众满意”,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附件:交办件未办结案件清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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