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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20-0004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0-03-30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0-03-30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银川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应对防控疫情中的法治保障作用,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多措并举,凝聚合力,精准施策,深入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注重以案释法,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全力推进法治宣传与城乡建设工作深度融合,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舆论环境。

二、宣传主题

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

三、宣传重点

(一)突出重点内容。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有力举措;在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二)把握关键环节。针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社会和网络的典型事件,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重点宣传造谣传谣、阻碍执法等违法行为可能触犯的法律及后果,宣传解读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为疫情防控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要整合资源,搭建平台,通过多种途径向全社会传播权威、准确、专业、生动的法律知识和法治资讯,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让人民群众随时随地、足不出户就能获得优质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三)聚焦重点领域。主动服务疫情防控一线,加强对建筑工地、房地产市场、物业小区和住房保障小区等重点场所的法治宣传,积极回应基层法律需求,帮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结合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宣讲,有效引导我市住建领域各类企业依法妥善处理好疫情防

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做好检疫检验和健康防护工作,确保安全复工。

四、工作要求

(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疫情防控重点宣传内容纳入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落实,形成宣传合力,确保宣传实效。同时深入推进广大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面依法履行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宣传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手册》等应急指南,积极发挥“法律明白人”“普法带头人”的引领作用,着力推进疫情防控法律宣传进社区、进工地、进企业、进机关、进公共场所等基层一线。

(三)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有效地开展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可以通过疫情防控普法短视频、法条解析、案例解析和法治短评的方式运用以案释法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报法规科审核后通过住建局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向全社会推送。

(四)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全市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开展的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竞答活动和公益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热点法律问题解读和先进事迹、典型案例学习。

(五)本次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情况将列入年度普法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 “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必查项目。请各科室、各单位积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宣传工作,到局政策法规科领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并将工作信息、工作总结、照片、视频、典型案例4月20日前报局政策法规科,电子版发送至41735929@qq.com。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手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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