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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20-0004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0-03-30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0-03-30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住建局2020年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住建局2020年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银川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关于印发<银川市2020年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银创城指挥部2020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我局创城工作力度,提高总体要求,切实打好我市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复牌攻坚战,现特制定银川市住建局2020年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工,请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住建局2020年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工

为坚决打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复牌翻身仗,高标准通过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作出努力,按照《银川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关于印发<银川市2020年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银创城指挥部20201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压实责任,特制定此任务分工。

一、任务分工

(一)全面深化理想信念教育。

1.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善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协调联动、督查考核、追责问责等机制,切实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完善各类阵地审批备案、审核把关等制度,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

责任领导:梁海滨

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全面推动志愿者服务活动。

1.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加强年”活动,将每年3月定为银川市“学习雷锋 共建文明”志愿服务月,推动学雷锋活动广泛化、常态化、制度化。

2.将志愿服务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动住建领域各项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不断完善住建系统志愿服务体系。

3.围绕服务精准脱贫、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本系统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领导:梁海滨、任鹏

责任科室:局团委、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加大公益广告宣力度。

加大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在建筑围挡广泛刊播展示有统一规划设计的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50%。

责任领导:张德华

责任科室:建筑管理科

责任单位:建筑行业管理处

四)健全文明行为引导机制。

1.开展“厉行节约、文明用餐”“不食用野生动物”“文明居住、健康生活”“文明上网”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居民自觉提升文明素养,增强认同感和归属感。

责任领导:梁海滨、任鹏

责任科室:办公室、物业管理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2.扎实开展文明建筑工人等评比活动,做大我市民间道德建设奖品牌,培养文明科学健康生活方式。

责任领导:张德华

责任科室:建筑管理科、建筑业协会

责任单位:建筑行业管理处

(五)加大普法工作力度。

完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体系,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能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普法宣传,推进“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责任领导:闫军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六)维护诚信守法市场环境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失信问题长效治理机制建设。

2.完善“红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实施信用联合奖惩。

责任领导:梁海滨、张德华、闫军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房地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管理科、住房保障科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七)持续开展交通畅通惠民工程

督促地下车位产权所有单位采用以租代售方式,合理、充分利用地下停车资源。

责任领导:张德华

责任科室:房地产市场科

(八)加快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管理,确保实现“5080”目标。

对银川市公共教育类建设项目进行重点监管,严格落实差异化管理,在项目建设工程中,将此类工程列入“C”类(重点)进行监管,督促参建各方履行各自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做好同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梳理、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竣工移交等工作。

责任领导:张德华

责任科室:建筑管理科

责任单位:建筑行业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招标办

(九)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惠民工程。

1.持续加大改造力度,对城市建成区现存的棚户区、城中村通过市场化运作实施集中改造,做好成本测算、征收方案制定、政策宣传、住户动迁等工作,有效改变棚户区、城中村脏乱差现象,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2020年完成899套棚户区改造任务。

责任领导:梁海滨

责任科室:住房保障科

2.积极对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完善政府+社会+群众的资金筹措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加快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切实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2020年计划完成老旧小区改造429个,522.17万平方米。

责任领导:梁海滨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

责任单位:物业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十)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惠民工程。

认真落实《银川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银川市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压实主体责任,指导各县(市)区稳步推进全市各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解决好既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加装电梯正常运行,持续扩大覆盖面和普惠度。

责任领导:梁海滨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

责任单位:物业服务中心、建筑行业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十一)深入推进无物业小区管理服务提升惠民工程。

1.按照无物业居民小区“旧而不脏、旧而不乱、旧而不破”的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全市无物业小区管理服务整治,研究探索建立无物业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对具备引入条件的无物业小区,引入信誉好、资质佳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服务;对不具备引入条件的无物业小区,由社区代管或按照政府补贴、企业进驻、居民共担的模式进行管理服务。

2.积极协调发改、财政部门落实老旧小区引进物业管理服务资金补贴,督促各县(市)区做好国有物业公司组建,加快对零散楼栋片区整合,实现统一集中管理。

责任领导:梁海滨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

责任单位:物业服务中心

(十二)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完善;优化街区路网结构,确保建成区内道路长度与建成区面积的比值≥8公里/平方公里。

2.把握好“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四五”布局之年的关键节点,以“城市双修”试点为抓手,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突出城市建设精细化、人性化,不断创新思路,强化举措,狠抓落实。

责任领导:闫军

责任科室:城乡建设科

(十三)提升社区小区环境水平。

居民小区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无乱张贴、乱涂画,照明灯完好。全面推行“垃圾减量分类”,动员辖区居民治理身边的脏乱差问题,各村、社区、物业公司组织力量配合疫情防控,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对生活垃圾、废弃口罩手套进行日产日清。做好外来人员登记、排查工作,定期开展保洁消毒,守护市民群众健康安全。居民小区要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老旧小区参照《银川市老旧社区(小区)消防设施建设指导意见》(银消安委办〔2019)30号)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老旧小区街区内的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无占用、堵塞、封闭现象。

责任领导:梁海滨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

责任单位:物业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十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

全面落实《银川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责任领导:李志峰

责任科室:公房管理科

(十五)开展建筑工地整治行动。

加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抓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强化智慧工地监控工作。

责任领导:张德华

责任科室:建筑管理科

责任单位:建筑行业管理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十六)全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行业乱象治理。

责任领导:梁海滨、张德华、闫军、田党政

责任科室:局扫黑办、局机关各科室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十七)严格落实市创城办对我局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上申报、实地测评等工作。对照《银川市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上申报工作责任清单》,逐条逐项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对上报的申报材料等,必须经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审核,确保我局网上申报和实地测评工作顺利完成。

责任领导:梁海滨、张德华、闫军、李志峰

责任科室:公房管理科、组织人事科、局团委、城乡建设科、建筑管理科

责任单位:建筑行业管理处

(十八)结合疫情防控经验,修改完善整改创建长效机制。

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文明教育的通知》要求,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整改创建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总结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做法,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工作要求,围绕抓长远、管长远的目标要求,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整改创建工作水平。

责任领导:局机关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工作要求

(一)年创建目标任务,请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任务分工,认真落实每一项具体任务,主动承担整改创建的主体责任。对照《银川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关于印发<银川市2020年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银创城指挥部【2020】1号),积极主动配合各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凡是能立即落实的,要立说立改,迅速整改到位;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分期逐步解决,并建立长效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统筹抓好整改创建各项工作。

(二)及时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注重归纳总结,将创建工作中的一些好办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力争做到工作效率最大化,发现问题最大化,整改到位最大化。

(三)加大信息报送,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各科室、各单位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进展、新成效以信息形式报送至局创城办,保证每周至少一篇。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全面提升舆论引导能力,进一步提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与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积极性,为整改创建营造浓厚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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