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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61L/2022-0010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2-07-01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2-07-01
名 称: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银川市2022年物业服务能力提升助力文明城市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银川市2022年物业服务能力提升助力文明城市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物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以及开展“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决策部署,抓实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重点任务,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助推社区治理提质增效,在全市开展2022年物业服务能力提升助力文明城市建设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建引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出发点,以服务居民、提升生活质量和宜居水平为落脚点,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银川市物业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内容,认真分析研判,找准问题关键点,坚持以群众关心的物业服务、秩序维护、质价不符、业主委员会等热点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物业服务市场治理、物业服务区域环境整治等相关行动,推动物业服务专业化、标准化、智慧化、优质化,增强物业行业的服务和监管能力,加快物业服务行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为推动我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保障。

二、时间安排

2022年7月至8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物业服务能力提升助力文明城市建设专项行动,行动结束后,各项重点工作转为常态化工作开展落实。

三、行动内容

(一)开展“红色物业”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进行动

1.进一步推进和加强物业行业党的建设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加大“社区党组织-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组织架构建设力度,持续推进“交叉任职、双向进入”。将物业服务企业到社区报到、党组织建设和参与社区治理纳入物业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对本辖区“红色物业”“红色业委会”进行摸底,建立台账。号召物业行业始终抓住党建引领这条主线,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争做“红色物业”排头兵、凝聚“红色力量”暖民心、壮大“红色队伍”覆盖面。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当好“红管家”、扮好“红小二”,理解和支持“红色物业”工作,带头宣传“红色物业”的重要意义,增强为民情怀,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区治理现代化,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2.巩固“美好家园 共同缔造”活动成果。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指导和帮助各街道、社区积极推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织建设,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向广大业主宣传物业管理知识及政策法规,促进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正确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规范业主行为,增强业主“付费服务”意识。培育“党建引领+社区自治”的社会治理模式,发挥党员业主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物业管理委员会试点工作,增强社区活力,激发越来越多的居民积极主动参与社区治理,形成一批居民自治破解社区治理难题的示范典型,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开展物业服务精细化管理提质增效行动

1.持续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专项检查行动。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行业指导和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服务“六个公开”制度,做到服务合同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电话公开、服务方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公共收益公开。对未按照要求开展公示公开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辖区提出信用扣分建议,对相关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信用扣分处理。

2.开展物业服务能力规范化专项检查行动。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主动对接各街道办事处,以社区治理提质增效行动为契机,依托“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主动牵头组织辖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消防、公安等部门,加大对物业小公共服务区域设施设备维护情况、公共服务区域秩序维护情况、停车场(车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消防、道路、照明、电梯等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特别是督促企业加强对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做到车辆进出有秩、停放有序。要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规范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公共设施维修、更换。同时,对企业擅自变更公共设施用途、未按规定调整收费标准、擅自或变相停水停电停用门禁卡等以及小区出现的违规饲养动物、私搭乱建、飞线充电等违法违规和危害小区公共安全的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积极营造秩序良好、服务规范的平安小区。

3.开展物业行业垃圾分类、文明养宠等助力行动。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在本企业开展自查行动,主动向“美好家园”“垃圾分类”“星级文明养犬小区”等优秀示范项目进行“比赶超”学习观摩交流,寻找差距与不足,加强对项目经理、保安、保洁、维修人员的管理,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爱国卫生运动、补植补绿以及及时清理犬便箱等方面做好精细化服务管理。积极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文明养宠等工作,利用小区公告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和文明养宠等知识宣传,合理增设垃圾分类等设施,主动组织员工学习掌握垃圾分类处置相关常识与工作要求,并配合社区指导、督促业主正确分类投放垃圾,提高垃圾分类水平,促进小区文明养宠习惯进一步提升。

4.开展物业行业“人才培育”能力建设行动。由市物业服务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级物业管理协会配合活动开展,制定具体培训方案,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持续开展系列专题培训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发展规模、管理现状,向主管部门提出培训内容需求,由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有针对性的组织培训内容。培育和建强物业行业专业人才队伍、提升物业项目经理职业素养,促进行业提升高品质的物业服务,推动全市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5.开展物业服务助力文明城市建设公益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力度,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创城办要求,做好小区门禁、人流隔离护栏、灯箱等宣传设施的利用、维护。清理破损陈旧和设置不规范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刊载率占比不低于50%,并在显要位置进行设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市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专项行动具体指导监督、统筹协调;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监督检查本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好专项行动有关工作,并于每月5日、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物业服务中心。专项行动结束后,市物业服务中心要及时归纳总结,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物业行业突出问题,细化工作推进方案。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物业服务企业、项目以及业主委员会备案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摸清行业家底(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党组织建设、业委会、发展养老托幼和家政快递等跨领域服务情况等),做到企业基础信息数据“一本账”,各项目物业服务情况“一门清”。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利用报刊、电视、自媒体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宣传相关政策,推广先进经验,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物业管理良好舆论氛围。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响应行动的开展,大力宣传物业管理及服务相关知识,增强影响力,营造行业良好发展氛围。

(三)严格工作考核,强化监督管理。2022年物业管理考核工作的重点内容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适时进行调整。市物业服务中心要对各县(市)区物业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暗查,暗查情况记入年度对各县(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分值;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开展专项行动,自查情况要与辖区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考核、评先选优及信用行为记录挂钩,建立奖优罚劣的体制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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