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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61L/2024-0013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4-03-26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4-03-26
名 称:银川市住建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住建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做好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工作,现将《银川市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3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在建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及治理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银川市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和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工地食堂从业人员饮食安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理念,全面落实“1+37+8”工作任务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工地食品安全标准,切实践行“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美丽新银川发展理念。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辖区在建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备案程序。所有开办食堂的建设施工项目在开复工之前,各参建单位要成立由各专业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工地食堂从场所环境卫生、食堂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材供应、加工过程控制、就餐等各环节全方位进行大排查,做到隐患排查全面、整改及时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各项目在开复工之前应签订《食品安全管理承诺书》,并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人员名单,上报安全监督机构,施工现场应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二)加强人员培训教育企业应每年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培训考核内容为有关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基础知识及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工制作规程等,并留存影像资料作为凭证。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强力推进建筑工地标准化食堂建设。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已开设或未开设食堂的项目应对照以下要求进行标准化食堂建设,切实保障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建

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依规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人员管理、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信息公开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推行4D管理(天天工作整理到位、环境事物责任到位、全体员工培训到位、人人事事执行到位),落实晨检,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

2.选址:应选择与经营的餐食相适应的场所,不得选择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位于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外。

3.建筑结构:采用适当的耐用材料建造,坚固耐用,易于维修、清洁或消毒,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采取易清洁、耐擦洗措施,墙面处理高度应大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并应保持墙面、地面整洁。

4.设施设备:一是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和冷藏冷冻设施,宜设置通风天窗和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装置应定期清洗,加强设施维护,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二是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应放置在专用区域,容量和数量应能满足加工制作和供餐需要。食品工用具的清洗水池应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的清洗水池分开,食品处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就餐区宜设置洗手设施。三是食堂宜使用电炊具,禁止使用气液两相液化气罐,同一时间使用不超过3个15KG气罐或1个50KG气罐。四是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工用具应生熟分开,做到色标管理,盛装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应从颜色或形状上进行区分。

5.原材料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账,按照下列要求查验许可相关文件,并留存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复印件或者其他凭证。

(1)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2)从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应当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3)从食用农产品生产者直接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其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4)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由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5)采购肉类的应当查验肉类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采购肉类制品的应当查验肉类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6.贮存:库房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能使贮存的食品和物品离墙离地,距离地面应在10cm以上,距离墙壁宜在10cm以上。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食品和非食品(如食品包装材料等),应分设存放区域,不同区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严格按照食品标签所示保存条件存放食品,坚持先进先出原则,保持食品原料新鲜。

7.加工制作:一是加工制作食品过程中,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避免食品受到交叉污染,食品要烧熟煮透,加工制作时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成品或半成品应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二是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保持手部清洁,穿清洁的工作服,并佩戴清洁的口罩,不得披散头发,佩戴的手表、手镯、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外露。

8.食品留样:每餐次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应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容器上应标注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且不少于125g。

9.清洗消毒: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消毒后应定位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分别符合GB 1493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和GB 14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剂》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10.废弃物管理: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及时清理,并应配有盖子,防止有害生物侵入、不良气味或污水溢出。与餐厨废弃物收运者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索取并留存收运者的资质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收运者公章或由收运者签字),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时间、种类、数量、收运者等信息。

11.有害生物防制:有害生物防制应遵循物理防治(粘鼠板、灭蝇灯等)优先原则。一是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宜安装粘捕式灭蝇灯,使用电击式灭蝇灯的,灭蝇灯不得悬挂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贮存区域的上方,防止电击后的虫害碎屑污染食品。二是餐饮服务场所内应使用粘鼠板、捕鼠笼、机械式捕鼠器等装置,不得使用杀鼠剂。三是定期检查食品库房或食品贮存区域、固定设施设备背面及其他阴暗、潮湿区域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活动迹象,发现有害生物,应尽快将其杀灭,并查找和消除其来源途径。

12.卫生清洁:定期清洁食品处理区设施、设备。库房、操作间、分餐间等重点场所及时清理打扫,保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场所干净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无霉斑、无灰尘,室内不存在卫生死角。

13.公示: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标识、从业人员健康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等公示在就餐区醒目位置。宜在食谱上或食品盛取区、展示区,公示食品的主要原料及其来源、加工制作中添加的食品添加剂等。

14.互联网+明厨亮灶按照集中用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标准(附件1)要求安装视频采集设备,使用面积≤150㎡的小型食堂安装不少于1个,使用面积>150㎡~500㎡的中型食堂安装不少于3个。视频采集要能覆盖粗加工区、烹饪区、操作区域、餐饮具清洗消毒区,清晰显示加工场所环境卫生、设备及物品摆放和人员操作等情况,并接入银川市智慧工地监控系统和银川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承包经营单位下载安装“银川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电脑端和APP端,每天录入本单位的食品添加剂公示、人员健康证、主要食材采购等信息,从银川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导出并制作“二维码”标识牌,张贴在餐厅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要对摄像头定期清洁或采用防油污措施,保持视频图像清晰且运行正常。

15.应急管理:建设单位应组织以预防食物中毒为主自查自纠,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及时解决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可能存在食物中毒的各种安全隐患,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

16.承包经营管理:承包经营单位应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用餐单位应制定承包经营单位的评价和退出管理要求,加强对承包方的监督,定期考核评价,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承包经营单位。

(四)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实行配餐制。针对于有些建筑工地食堂运行时间短、食堂布局受限等问题,鼓励建筑工地参考“统一配送早餐”“中央厨房配送”等食堂连锁化运行模式。

1.配餐单位: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权利和义务,存档备查。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加工留样、配送、垃圾回收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促进食堂规范化管理,确保就餐安全。

2.配餐地址:应根据标准化食堂工地的选址和建筑结构建造食堂,考虑工作人员数量、就餐人数、食品种类、食品储存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规划,采取食堂和垃圾收储区分离式分布,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标识、从业人员健康证、清洁记录表等公示在就餐区醒目位置。

3.食品配送:一是企业应当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并在供餐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方式。二是品应使用密闭容器盛放,容器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食品与非食品、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应使用容器或独立包装等分隔,盛放容器和包装应严密,防止食品受到污染,容器上应标注食用时限和食用方法。三是若使用一次性容器、餐饮具的,应选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材料制成的容器、餐饮具,宜采用可降解材料制成的容器、餐饮具。四是供餐过程中,应对食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4.卫生管理:应根据标准化食堂废弃物管理进行餐厨垃圾管理,加强通风、防蝇防鼠防虫、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设施运行,对库房、分餐间、就餐区等重点场所及时清理打扫,保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场所干净整洁,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工地门口流动摊点综合治理。为确保工地周边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又为行人的出行安全和工人的用餐安全提供坚实的保障。我局将联合综合执法监督局,开展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清理工作,清除该路段“脏乱差”现象。针对无证经营的摊贩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惩处,有证经营的摊贩可引导进入工地,与建筑方进行合作建立工地食堂或采取配餐制。

同时,建筑工地应通过设立大型食品安全宣传版面、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专题培训工作会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建筑工人的饮食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不合格食品。

四、其它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部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经营和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方案的工作内容和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建筑工地食堂管理模式。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项目部应根据方案对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整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加工规范、清洗消毒、场所清洁、餐餐留样、互联网+明厨亮灶、应急有备”的要求,对于问题少的食堂限期整改,问题较多的食堂则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后报监管部门进行复审,扎实推进方案落地生根。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开展好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的联系,多部门联动执法,形成合力。对建筑工地食品卫生违法行为严执法、重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与评优评奖、信用评价、市场准入等相挂钩。促进我市建筑工地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确保建筑工地食品安全。

附件:

      集中用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

               建设标准

    

    一、监控设备安装要求

    1、监控摄像头应覆盖以下功能区域

    粗加工区可以看到该区域的卫生状况、工作情景,食品上架分类存放等情况;

   烹饪区可以看到地面、工作台面和设施设备干净程度,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和行为规范等情况;

    专间、专用操作区域可以看到工作台面和设施设备干净程度,人员穿戴工作衣帽情况,食品加工过程操作规范程度;

餐饮具清洗消毒区可以看到餐饮具回收、清洗、消毒、保洁、存放,垃圾收集及清运等过程。

2、推荐监控摄像技术要求

1采用高清以上的监控摄像设备。

    2监控能覆盖整个监控区。监控摄像设备安装数量能满足控制餐饮单位内实际面积和加工类型的需要,每个监控区间内至少安装一个监控摄像设备。

    3监控摄像头要定期清洁,保持视频清晰。

摄像头安装位置合理、视野清晰,技术要求见表1

1  摄像机推荐技术要求

序号

技术要求

参考值

1

功能

网络摄像机,可接入智慧食品安全监管平台,高效红外

2

像素

≥200万像素

3

接口协议

支持GB 28181ONVIF

4

帧率

≥50 Hz,25fps(1280╳720)

5

视频压缩标准

满足H.265/H.264/MJPEG

6

码率

512 KB/s

7

存储

支持SDTF存储卡

8

断点续传

支持

9

防护等级

不低于IP67级防尘防水设计

    二、网络宽带要求

网络连接正常,能够将监控视频实时上传至智慧系统中,传输视频无卡顿、延迟,带宽满足表2的规定。

                2  餐饮服务提供者端出口网络资源推荐技术要求

序号

部署设备数量

带宽要求

bit/s

备注

1

1路(小型餐饮单位)

≥50M

前端出口带宽不低于带宽要求,承包经营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3路(中型餐饮单位)

≥100M

3

5路(大型餐饮单位)

≥200M

    三、智慧监管系统使用要求

    1、监控摄像头接入银川市智慧工地监控系统和银川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

    2、承包经营单位下载安装银川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电脑端和APP端,每天录入本单位的食品添加剂公示、人员健康证、主要食材采购等信息。

3、承包经营单位从智慧监管系统导出并制作二维码标识牌,张贴在餐厅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4通过扫码能够正常显示承包经营单位的明厨亮灶视频、许可信息、风险分级评定结果、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人员健康证、主要食材采购等信息。

四、其他

1、银川市智慧工地监控系统登陆链接:http://119.60.254.162:9000/yczj,智慧监管系统接入

联系人:时雪静8594396

2银川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登陆链接:https://jg.scjg.yinchuan.gov.cn智慧监管系统接入

联系人:陈建鑫,18995054126

3、宽带运营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中国电信业务经理马驿18995116131、中国移动业务经理王曦娴15121808889、中国联通业务经理李毅18609526001)以上三家运营商都制定了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优惠套餐,供各集中用餐单位参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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