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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7-01083 发布日期:2017-02-08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住建局
名 称:银川市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银川市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单位)情况

  1、单位基本概况及主要职能

  人防通讯,信息,保障畅通无阻。

  2、单位构成及基本人员情况

  (1)2016年末单位内设机构1个,正科级。

  (2)单位实有编制15人,年末财政供养人员实有13人,(注:2016年2月份退休1人,11月份招考大学毕业生1名),占事业空编临时工1人,退休5人。共计19人。

  二、部门预算总体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预算151.07万元,2016年财政预算147.01万元,增加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有所变动。

  (1)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89.2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及取暖费和占事业空编人员工资及在职人员生育、工伤等。2016年工资福利支出86.85万元,2017年比上年预算多2.35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多5.12万元,津贴比上年少2.92万元,事业控编人员工资比上年增加0.7 5万元,在职人员失业保险2017年预算没有放在工资福利支出类减少0.60万元。相比增加的主要原 因还是人员工资变动。2017年事业单位医疗6.18万元比上年多0.18万元,原因与人员工资变化有关系。

  (2)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住房公积金10.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0.33万元,主要原因还是于人员工资变化有关。

  (3)商品和服务支出14.36万元,包括综合定额、交通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福利费等与上年预算相比多0.1万元,主要是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根据人员工资总额提取,所以与人员工资变化有关。

  (4)项目支出10万元,包括全市警报维修5万元、指挥所维修5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是13万元,相比减少了3万元,主要是提倡勤简节约办事压缩经费的原则,所以项目经费减少了。

  (5)2016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3万元,2017年这款项没有预算,是因为在2016年6月已将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全部交社保管理。2017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8万元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1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财务规定,三公经费包括人员出国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没有安排本单位出国经费,没有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只有其它车辆运行费1万元与上年相同,没有变化。其他各项与上年相比也没有发生变化,接待费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没有安排任何政府采购计划和经费。

  五.专业明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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