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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8-33379 发布日期:2018-06-15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住建局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2018615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2018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施方案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单位为目标,紧紧围绕市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积极落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把市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行政效能得到充分发挥,法治意识得到普遍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创建任务、主要措施和效果指标 

  (一)依法全面履行住建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对《住房保障证》核发、廉租保障租金补贴发放等我局保留的公共服务事项和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推进审批相对集中,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等下放的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和指导督促。 

  责任科室:住房保障科、房地产市场科、公用事业科、建筑市场科、供热物业科 

  责任单位: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市燃气办、市行管处、市质监站、市住房保障中心、市物业办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住建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 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并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市场秩序为目标,加强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燃气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净化市场环境提升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科室:房地产市场科、建筑市场科、质量安全科、公用事业科 

  责任单位:市行管处、市质监站、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市房产执法支队、市燃气办、市用水处 

  4.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行业信用管理,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在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供热物业、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领域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本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建设,推动信用应用,健全跨部门联合奖惩措施,营造守信褒奖、失信惩戒的市场信用环境。 

  责任科室:房地产行业科、建筑市场科、质量安全科、供热物业科、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市房地产执法支队、市行管处、市质监站、市物业办 

  效果指标: 

  1)市住建局政务服务事项群众满意度高 

  2)没有发生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等原因导致行政败诉的情形。 

  3)按时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制定及动态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审议、备案等制度,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各类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有件必审、有件必备”的要求,凡是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必须依法向社会公开,必须按照规定向市政府报送备案。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2.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认真落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关于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银法府办发[2018]2号),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本局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实施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 

  负责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3.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全系统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选聘专业水平高、公信力强、社会形象良好的执业律师为法律顾问。起草法规规章草案、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对外签署合同、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行政应诉案件时,注重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效果指标: 

  1)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公布率、备案率达到100%。 

  2)规范性文件没有发生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违法增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义务的情形。 

  3)合同(协议)审查达到100%。 

  (三)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动态管理制度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 

  负责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执法单位 

  2.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回避、送达等制度。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 

  负责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执法单位 

  3.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制定明确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和标准。凡审核范围内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拟作出前,应当由局政策法规科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 

  负责部门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执法单位 

  效果指标: 

  (1)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健全、完善。 

  (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   

  3)全年未发生因行政执法行为不当引发的行政诉讼败诉或行政复议被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5-6月,根据本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结合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良好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11月,将示范创建实施方案与市住建局2018年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及时推动实施,年度内抓紧完成。11月10日前,将创建任务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等进行收集整理。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8年底,迎接银川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检查,根据检查提出意见建议加以改进完善,安排下一步工作推动实施计划。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我局命名为2017年示范创建单位,2018年我局将继续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单位,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推动此项工作由点及面、稳步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强化责任落实,督促检查指导,形成各负其责、整体推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务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狠抓落实,不断创新。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增强创新意识,做到部署工作有新思路,落实工作有新举措,推进工作有新亮点,要以开展示范单位活动为契机,推进制度和机制创新,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三)及时总结,加强宣传。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注重示范创建活动成效,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示范创建活动科学有序地开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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