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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7-45636 发布日期:2017-11-06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住建局
名 称:关于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大气污染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大气污染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开发)、监理、施工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冬季供暖阶段,为加强冬季建筑施工管理,全面做好2017-2018年冬季建筑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加强对冬季施工的组织领导

目前已进入第四季度,各项工程进入施工末期,即将竣工交付,也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易发时期,各方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排查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等责任,建立冬季值班值守、消防保卫、突发事件报告等制度,认真落实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明确责任人和监控人,切实履行职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冬季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一)各施工企业应做好冬季施工管理的准备工作,结合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各项目的冬季施工方案及冬季扬尘污染防治等方案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公司总工(或分管技术的副总)审批,并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组织现场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冬季施工前培训,学习冬季施工规程,强化操作工人冬季施工意识,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隐患。

(三)各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核施工企业编制的冬季施工方案,认真检查冬季施工管理责任制、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强化责任,切实抓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一)要紧紧围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局,主动作为,突出重点,坚持不懈抓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抓好本公司所属建筑工地的扬尘污染治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各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是本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直接责任人,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和时间节点,确保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在建工地严格落实“6个100%”要求。停工前须对施工方明确防治工作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停工。施工场所未按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完全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一律实行停工整顿,完成集中整治。

(三)为提升城市空气质量,根据银川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银川市2017-2018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关于采取应急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紧急通知》要求,11月6日起,停止所有在建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12月1日起,所有建筑工地全面停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好停工时间安排,停工前对物料、渣土、裸露土地必须进行全面清理,未清运的渣土、物料及裸露土地必须采取实施覆盖、固化,并做好防风、防火措施。停工后,再次组织开展检查,所有停工工地全面达到扬尘防控标准要求,进一步对裸露土地及堆土覆盖、固化进行检查,确保明年3月开工之前施工现场抑尘措施完善有效。同时各企业要做好值班及巡查工作,对破损围挡、覆盖网进行及时修复,确保停工期间施工现场扬尘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四、突出重点,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一)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各企业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工作,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控制高坠、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积极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做好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检测验收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各种安全限位保险装置灵敏可靠,确保符合安全使用性能要求。要加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顶升、加节)、拆除环节管理,严禁在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进行作业。要加强上下班和特种操作人员外出期间的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严禁超载、超员运行和无证人员操作。施工单位要解决好各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作业面有限、作业场所与居民区交叉等问题,采取硬防护隔离等措施,妥善消除安全隐患,参建各方要严格执行各项规范标准要求,对未经检测和不合格的电动吊篮一律清出施工现场,坚决制止2人以上在同一电动吊篮上作业。

(二)加强施工现场和职工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要针对冬季施工现场易发火灾的特点,严格履行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加强施工现场动火管理;重点完善可燃、易燃物堆放和使用场所、动火作业场所、配电房、办公和生活用房等防火重要场所和区域消防安全器材的配备、管理与使用;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居住用房构件和板材的燃烧性能等级要达到A级,职工宿舍严禁做饭,不得乱拉、乱接用电设施。

(三)强化施工现场防冻、防滑、防中毒管理。要根据天气变化,灵活安排施工作业;在遇到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要立即暂停室外露天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和积雪,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对基坑、楼面、楼梯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等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安全警示标识不得随意拆除;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采取有效的防滑防冻措施。要加强亚硝酸钠(工业用盐)防冻剂的储存、发放、使用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为使用有毒材料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可靠的防护用具,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作业场所通风良好。宿舍内严禁使用木柴、煤炭取暖,防止中毒窒息。

(四)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各单位及工程项目部要在冬季停工期间建立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尤其在“元旦”、“春节”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对各种突发事故、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我局将加大工程项目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对冬季施工工地安全生产及扬尘治理情况严格检查,对停工工地进行抽查。冬季施工方案、冬季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农民工宿舍集中供暖方案和自查结果留存项目部备查。凡未自查、无冬季施工方案和冬季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或农民工宿舍不能集中供暖等不具备冬季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冬季施工。对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扬尘治理措施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的企业、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大惩处力度,并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曝光。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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