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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2021-00054 发布日期:2020-12-15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住建局
名 称: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12月6日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现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5日


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银安委发〔2020〕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刻吸取“12·4”重庆市吊水洞重大煤矿安全事故和永宁县望洪镇“9·10”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总方案,以“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企业自查与行业主管部门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式和分组

为有力推进本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成立银川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进贤   银川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张德华   银川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丁志国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主任

姚劲立   银川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科长

陈东屹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副主任

任丽蓉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副主任

王占胜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副主任

王海涛   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大队长

马  伟   兴庆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李季平   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陈  刚   西夏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杨雁冰   永宁县住建局局长

李正忠   贺兰县住建局局长

朱更生   灵武市住建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建管科,张德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共分五个检查组,各检查组人员构成如下。

第一组:兴庆区检查组

组 长:王占胜

成 员:王勇、薛世鹏、吴红波、杨龙

第二组:金凤区北部检查组

组 长:王海涛

成 员:刘儒强、郑建鹏、安孟轩、赵建安

第三组:金凤区南部检查组

组 长:任丽蓉

成 员:马谦、孙志伟、吴春利

第四组:西夏区检查组

组 长:陈东屹

成 员:武晨、白永卓、张彧、郭志涛

第五组:三区两县一市督查指导组

组 长:姚劲立

成 员:丁志国、高崧山、杨潇、包全峰、马维杰

三、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内容

(一)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检查关键性岗位人员到岗率是否执行《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加强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建(建)〔2020〕50号)规定。

(二)冬季施工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冬季施工工程的三方主体责任是否履行,在深基坑、有限空间作业、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使用、脚手架和高处作业防护等方面是否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管理的自查自纠,是否编制、审核冬季施工方案,是否按照方案进行冬季施工,以及冬施项目施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等情况。

(三)冬季停工项目安全管理及扬尘管控情况。检查已停工项目管理人员停工期间值班情况,扬尘防治“六个标准化”措施落实情况;工地现场裸土是否按要求落实全覆盖、全洒水上冻;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2021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期间,是否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工地消防设施配置是否合理,临建彩钢板房是否符合要求,动火作业是否经过审批并符合操作规范,生活区采暖设施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五)冬季疫情防控情况。检查冬季施工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是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落实各项措施,防控体系、人员、现场、应急管理是否严格落实。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3月中旬,按照企业自查自改、集中排查整治、整改验收、总结通报等环节分阶段进行。

(一)全面动员部署自查阶段(12月20日前)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根据检查内容,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标准,组织对项目建设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建立隐患清单,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企业、项目自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留存备查。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12月下旬至2021年1月底)

全面开展检查,各检查组对照检查内容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工作,对各项目冬季施工安全管理、扬尘防治、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进行检查,对未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同时对查出问题建立隐患清单。

(三)整改验收阶段(2021年2月初至2月底)

对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同时形成检查验收台账,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完善检查资料形成闭环管理;对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整治效果进行跟踪核查。

(四)总结通报阶段(2021年3月初至3月中旬)

各检查组对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进行通报,对有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的项目通报表彰。各检查组要对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于2021年3月8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监督检查,注重实效。本次专项行动为做到查出成效,所有检查人员必须做到从严从实从细检查,严格规范检查行为,提升行业治理效能,确保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严查重罚。各检查组要对检查人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严格依据国家及区、市有关建设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认真履职,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诚信扣分、媒体曝光、移送综合执法部门处罚等方式予以惩处,形成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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