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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7-21157 发布日期:2017-08-18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住建局
名 称: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339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339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毛明杰委员: 

  您提出的自治区政协第339号关于合理规划银川市公共自行车网点分布位置的提案由我局负责办理。在接到提案后,我局组织人员制定办理方案,由局城乡建设处负责办理落实。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市政府董建华副秘书长和刘鹏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公共自行车项目自2012年开始实施,项目实施的初衷是作为市民短距离低碳出行的有益补充和过渡。 

  为深入推进银川市“两宜两化”城市建设,推动低碳、绿色、便捷的出行方式,以“骑行改变城市”,今年4月,由我局牵头,市政府正式引进摩拜及OFO两家共享单车作为我市绿色低碳出行新方式。按照银川市市区范围、人口密度、分布、商业、学校等区域分布等情况综合考虑,同时,总结借鉴其他城市经验,至今年6月底,分三批共投放3万辆共享单车供市民使用。使用者只需将共享单车停放在不影响通行的人行道上,不占用盲道即可,存取方便。 

  为促进我市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今年4月,市政府印发《银川市共享单车项目实施方案》,成立由市住建、公安、交警、城管、大数据等多部门组成的共享单车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在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工作过程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我局与市公安、城管、大数据局联合印发了《银川市关于鼓励规范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该《意见》对我市共享单车的准入原则、服务运营、用户使用原则、押金收取退还、停放区设置等进行了明确,对规范共享单车企业经营、用户文明用车等工作进行了要求,全面规范我市共享单车经营及使用行为。为全力做好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工作,我局要求单车企业配备足够的维护人员,统一着装,规范服务。特别是要求企业公布服务质量承诺,公开服务监督电话等。同时,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引导市民文明规范用车。 

  因原公共自行车存在停放点固定、存取不及共享单车方便等限制,逐步为共享单车所取代。 

  我局将联合市公安、城管等部门,全力做好共享单车监管工作,确保共享单车畅销运营,方便广大市民低碳出行,提升城市绿色低碳出行环境。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借鉴并采纳社会民众建议,大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促进城市建设事业更好更快的为群众服务。 

    

  联系人及电话:林琳    6899862 

                            2017年8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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