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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7-27028 发布日期:2017-09-14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住建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张鹏委员: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市场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三区政府联合办理。我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7月24日召开关于政协提案答复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招标部门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7月25日与委员沟通,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刘鹏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市场,防止出现挂靠、借用资质等行为,根据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规定,代理机构在我区开展业务时,实行网上信息报送,取消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具体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在我区开展业务时,登录“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上传企业及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填报相关信息,经审查合格,企业领取“身份锁”后,可在全区承揽业务。在承揽具体业务发布招标公告前,在网上填报并下载打印《工程招标代理项目信息表》,持该表办理招标、开标手续,代理机构承接业务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组人员由本机构至少3名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人员组成,项目组人员必须与填报的《工程招标代理项目信息表》人员一致。 

  感谢您对银川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韩璐     15008614599 

  

                               2017年9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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