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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8-76634 | 发布日期: | 2018-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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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建局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88号“关于规范管理老年代步车的提案”的答复 |
马灵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老年代步车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5月3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市供热物业管理办公室司思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7月12日主动与委员见面,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刘战武副秘书长和刘鹏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几年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日常代步工具从自行车、电动车、汽车,又延伸出了老年代步车,其性能和小汽车很相近,老年代步车的出现给老年人的出行带来了便利,同时也带来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占道行驶、超速行驶、随意横穿机动车道、违法载货载客行为屡见不鲜,不仅影响道路交通秩序,也给道路安全埋下了安全隐患,成为了“马路杀手”。
一、强化源头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交管、工商、质检等部门应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从源头上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生产、销售和改装的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要对产品的准入、产品的标准、市场销售管理上加强监督管理,从源头上严把车辆出厂关,对厂家钻国家法律和政策空子生产的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要严管重罚,情节严重的勒令其停产关闭,形成高压管理态势,以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造成社会危害。
二、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建议以社区居委会为单位积极组织志愿者,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通过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增强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促使其自愿放弃驾驶老年代步车等违规车辆,同时摒弃交通陋习,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设置合理充电方式,避免造成安全隐患。对于已流入市场的老年代步车,目前没有设置合理的充电方式,大部分都是从使用人家里接出临时电线进行充电,插头裸露,如遇雨天或充电时间过长容易造成漏电、电池爆炸等安全隐患。对此我局要求物业公司加强老年代步车在小区内的停放管理,体积较大占用机动车位的应按照机动车停放规定进行管理,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可以设置智能投币充电桩,避免老年代步车因停放、充电造成的安全隐患。
联系人及电话:司思,6899972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