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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9-00203 发布日期:2019-08-30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住建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25号“关于在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并提高新建住宅配置电梯要求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25号“关于在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并提高新建住宅配置电梯要求的提案”的答复

沈爱红、尹相梅、九三学社界、康军、黄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并提高新建住宅配置电梯要求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市住建局承办(市自然资源局、市市政管理局、三区政府联合办理)。我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5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市供热物业办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7月10日约见了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雍辉副市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我市老旧小区建造年代较早,多数没有电梯。随着老龄化人口比例的不断提升,住户群体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着迫切的需求。据统计,2005年以前建成的4-6层住宅约2856幢、11100单元、126964户。根据成本测算,增设一部电梯约45万元,全国已有26个省市出台了旧楼加装电梯的相关扶持政策。为了提升我市居民的住房品质,解决老旧住宅小区群众,特别是老、弱、病、残、孕等高层居住群体的出行便利,银川市政府高度重视,2019年,银川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有了阶段性进展,银川市牡丹园、湖畔嘉苑、政兴苑、国际村等小区部分楼栋、单元的第一批试点项目,已基本完成了前期意见征集、设计方案编制等工作,截止8月20日,有政兴苑、蓝山名邸、牡丹园等共28小区、118个单元加装电梯已陆续开工建设。

二、主要措施

(一)科学调研论证,出台指导意见。为了将这项民生实事做实、做好。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由我局牵头,组织财政、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及辖区政府等部门,三次到北京、承德、南京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并多次征询了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审批服务、市政管理、园林、应急管理、三区人民政府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市实际,5月17日,《银川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出台。7月5日,银川市十大惠民工程《银川市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方案》出台,就电梯加装政策、流程等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在安排,确保工作推进顺利。

(二)《指导意见》内容详实,具有积极指导作用。《指导意见》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九大紧紧围绕以人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坚持“业主主导、政府指导、简化手续、稳妥推进”的原则,明确了加装电梯的所有业主作为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充分发挥物权所有人的自主作用,费用分摊方案由相关利益物权人共同协商确定。《指导意见》制定了指导思想、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实施原则、资金筹集、实施主体、实施步骤和流程、产权面积、适用管理及维护、协商调解机制等十个方面内容,对银川市如何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予以指导。

(三)加大支持力度,明确优惠政策。为积极推进电梯加装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电梯加装并验收合格的,银川市财政每部给予5万元的资金奖励补贴。同时,为了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将这件民生实事做实、做细,市政府研究决定在5万元补贴基础之上,市财政再给补助5万元。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政府配套给予5万元资金补贴。综上,在2019年10月之前加装电梯的,可以享受市、辖区财政两级补助资金共计15万元。另外,加装电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来分摊加装费用。

(四)简化审批流程,确定创新亮点。为了便于开展加装电梯工作,银川市以行政体制改革为契机,推动和加强基层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以三区政府负责主导开展本辖区电梯加装工作,住建、市场监管等市直各部门紧密配合的职责分工模式;加装电梯相关审批事宜,由市行政审批部门授权(或下放)辖区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建立绿色通道,辖区制定加装电梯受理窗口,确保群众方便、快捷办理有关手续。同时,为鼓励业主积极参与,制定了将增设电梯部分面积计入产权登记和资金补贴的优惠政策。

三、存在的问题

(一)安装电梯费用较高,部分业主承受压力较大。老旧小区住户多数为老年人、退休职工、弱势群体和外来租房者,普遍收入较低,参照每部电梯45万元的投入标准,每户分摊约2-4万元左右,业主承受压力较大。

(二)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居民住房福利制度,使很多居民还存在无偿享受服务的传统观念,特别是厂(场)办小区,习惯了由房管所、产权单位管房的模式,部分业主认为加装电梯费用应当政府买单。

(三)业主意见征集容易产生分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银川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相关规定,加装电梯,需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但是,由于加装电梯涉及到每户分摊费用问题,部分业主认为加装电梯带来的增值收益不明显。例如:兴庆区牡丹园9号楼2单元二楼业主,刚开始征集意见时表示同意,后期又不停的反对,导致该楼栋意见征集工作出现停滞。加装电梯对于一楼业主来说,觉得自己享受不到加装电梯带来的便利,甚至还存在遮光、噪音等隐患问题,对加装电梯积极性不高,甚至直接反对。业主意见征集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必须要做到“零反对”。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宣传引导。印制宣传手册,突出补贴标准、产权优惠等政策亮点,通过新闻媒体、公众号、社区公告栏等平台,广泛发动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确保小区宣传到位、及时。

(二)加强政府指导作用。对已经同意安装的试点楼栋,进一步协调审批、自然资源等部门,指导和配合辖区,尽快完成加装电梯的前期手续审批办理工作,狠抓建设单位、电梯安装单位施工质量,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文明、规范施工。

(三)组织观摩交流,提高认知感受。组织三区有初步安装意向的居民代表、新闻媒体到安装竣工完成的试点小区进行观摩交流。让业主切身体验加装电梯带来的方便、舒适,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

(四)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协调、动员的力量。对意见尚未统一的试点楼栋,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再宣传、再动员。对楼栋加装意愿相对集中、个别住户有不同意见的,安排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通过组织召开邻里谈心会、协调会等方式,力促形成统一意见,尽快启动电梯加装工作。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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