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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20-00087 发布日期:2020-09-04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住建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82号“关于加强建筑外墙保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82号“关于加强建筑外墙保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杜召峰、马少云、李红梅委员:

尊敬的杜召峰、马少云、李红梅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筑外墙保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办,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监督管理,落实五方责任主体

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检查。依据国家住建部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地方标准实行材料进场报验及试验制度,保证材料复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材料试样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提供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检测机构负责完成检测工作。检测机构除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外不具备现场抽样或核实产品与来样一致的资格。现场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实施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我局今后会加大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力度,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管,杜绝假冒伪劣材料和失真报告。

二、开展节能领域专项检查工作

我局下属事业单位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为具体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依据相关规定、标准对现场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质量行为、实体质量及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抽查。为顺利开展住建领域节能专项检查工作,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银川市建筑节能(外墙保温)专项检查的通知》(银质监字[2020]29号),率先摸排了银川市外墙节能工程施工阶段的新建工程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于7月3日至7月10日期间开展2020年度节能(外墙保温)专项检查,加强我市建筑节能质量管理,通过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质量控制资料及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节能实施行为,加强施工现场节能分部工程施工监管,促进建筑行业节能增效发展。同时,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我局对施工现场实体质量进行抽查,并对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检查,对于未履职尽责的监理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行为严重的将依照《银川市建筑节能条例》、《宁夏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进行行政处罚及记录不良行为并扣除企业或个人诚信分值。

三、加强源头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及产品抽检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建筑外保温材料及网格布产品质量监管,并将其作为2020年度工业产品质量监管重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组织、指导各分局、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建筑外保温材料及网格布产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进行深入摸底,在此基础上拟于7月份印发文件,开展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及网格布产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检查及产品抽检,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入摸底排查,对相关经营主体资质进行核查,督促建立完善经营主体台账,签订产(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有效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职责;二是在前期摸底排查基础上,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采取“双随机”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最大程度上保障执法抽检的公平公正,切实提升监管效能;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抽检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并加强跟踪回访检查,切实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提高执法检查的威慑力,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四、严格验收,实行样板引路

对于节能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我局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节能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并实行样板引路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先完成节能样板墙,经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大面积施工。对节能工程实体检测,我局要求检测单位在实体抽测过程中抽检点应该满足分部均匀,具有代表性,能够充分体现节能工程全方位的施工质量;要求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严格执行GB50411-201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利用现有工具、仪器加强对现场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

五、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银川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19年以来,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向社会公示建材、家装材料产品监督抽检结果信息57条,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的有效性和威慑力,倒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建筑外保温材料及网格布产品质量监管力度。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及产品抽检,加大抽查频次,依法依规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检结果,严惩违法行为,震慑不法分子,从源头上规范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及网格布产品市场经营行为。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借鉴并采纳社会民众建议,大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营造良好的住建氛围。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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