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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2018-04-08
来源: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单位:银川市住建局

关于《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解读


  政策原文: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年3月5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印发了《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银住建规发〔2018〕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对《办法》起草背景及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为建立服务规范、诚信经营的物业管理行业诚信机制,市住建局于2011年8月25日出台了《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近几年,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诚信建设工作,对社会诚信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继出台了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相关政策规定。随着国家相继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以及资质管理办法,并发结合我市物业行业的发展,原《办法》相关条文和规定已落后和不适应诚信建设工作的新要求、新形势需要,市住建局于2018年重新修订了《办法》。

  二、《办法》的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构建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建立多方监督机制,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修订了《办法》。《办法》主要对适用范围、责任主体、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评价、信用等级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定,进一步细化了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记分标准。通过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实现市供热物业办、辖区物业办和各物业服务企业的“三级网络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对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监管,加速市场竞争,淘汰经营不规范、管理服务质量差和承担市场风险能力差的物业服务企业,实现物业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办法》严格了信用等级的评价和管理

  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等级,按照信用得分由高到低,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具体确定为AAA、AA、A、B、C五个等级。建立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差别化监管。明细了严格严谨的信用记分标准,规范性适用性操作性更强。

  四、《办法》实施范围

  银川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

  五、《办法》参考法律法规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办法》何时开始实施及有效期

  《办法》自2018年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4月8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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