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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7-22496 发布日期:2017-09-12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住建局
名 称:关于印发《2017年银川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环境治理大排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7年银川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环境治理大排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为确保第九届中国花博会、中阿博览会、2017年亚洲都市景观奖及全国文明城市复检等重大活动顺利进行,全面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安全生产、扬尘治理、质量监督、文明施工和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17年9月12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银川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环境治理大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为确保第九届中国花博会、中阿博览会、2017年亚洲都市景观奖及全国文明城市复检等重大活动顺利进行,全面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安全生产、扬尘治理、质量监督、文明施工和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各项监管制度,加强质量监督检查,落实“6个100%”的管理要求,加强在建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提升文明施工和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工作水平,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管理措施,实现建筑工地治理工作长效管控。达到环境治理应有的效果,树立“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城市新形象。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工地管理的各项安全、质量保证、扬尘管控措施。加强工地祼露场地覆盖,实现工地围挡统一整齐、公益广告规范美观,车辆冲洗设施完好有效,现场主要道路硬化,土方开挖等易产生扬尘工序等施工时,进行湿法作业,配备足量除尘雾炮、喷淋设施等。商砼站对作业场所易扬尘的砂、碎石等物料采取围堰、覆盖、封闭等控尘措施。

  二、整治内容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质量保证工序履行不严格、扬尘治理未达到“6个100%”目标要求、文明施工措施不完善、工地标准化建设推进缓慢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对六方面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一)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后又出现反复的,湿法作业、洒水降尘等措施未落实到位的情况。

  (二)在建工地围挡以内祼露土方、砂石物料等未按要求覆盖。

  (三)高空抛撒建筑施工垃圾,焚烧废弃物的行为。

  (四)工地出入口车辆乱停乱放,隔离设施破损、摆放混乱,环境卫生差。

  (五)工地围挡破损,参差不齐,未按要求设置公益广告。

  (六)道路施工封闭交通后未在路面或十字路口设置隔离墩、提示牌或导向牌。

  三、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本次环境治理效果大排查顺利开展,经研究成立市住建局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环境治理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鹏

  副组长:梁海滨、杨静、王志宏、张静、刘加鹏

  员:罗正余、徐书、任鹏、田党政、闫军、刘涛、汤进忠、姚劲立、李晓兰、李国华、杨荣、董妙玲、杨建民、杨军、李全福、李钢、曹东育、李建军、王占胜、杜灵军、高玲、陆丽莉

  检查组:

  第一检查组:负责兴庆区南部区域。组长:任 鹏;成员:方贵元、朱林、刘儒强、郑建鹏、杨龙

   第二检查组:负责兴庆区北部区域。组长:闫军;成员:尹鸿平、 杨潇、张彧、孙志伟、吴洪波

  第三检查组:负责金凤区北部区域。组长:董妙玲;成员:高树云、马明、刘斌、闫峰、徐越 何立凯、岳涛、安孟轩

  第四检查组:负责金凤区南部区域。组长:李全福;成员:李寿义、张智、高福昌、杨磊、吴莉                                      

  第五检查组:负责西夏区区域。组长:李 钢,成员:王勇、唐大年、王凯、李向东、白秀林

  第六检查组:全市商砼站、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组长:杨军;成员:黄凯、刘英、王晓燕

  第七检查组:市辖三区地下综合管廊市政道路、街巷改造项目。组长:李建军;成员:安守意、徐浩、赵瑞斌

  督查组:

  为加强大排查工作的推进,成立2个督查组: 

  督查一组:组长:刘鹏;成员:刘涛、曹

  督查二组:组长:王志宏;成员:王占胜、童婉琳。

  四、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行动是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整治月行动中的一次全市集中统一行动,自9月5日开始,至全部工地排查后结束。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现场依法采取执法措施处理。

  (二)建立排查项目清单台帐,逐个工地填报排查情况表格,准确记载相关事项和工地情况。

  (三)奖优罚劣。对工作落实好的项目年终予以通报表扬,给予加分等奖励措施。工作不力的给予相关处理并通报批评。

  六、其它措施

  (一)通过在居民小区张贴公告等方式,面向社会在建设工地附近居民区聘请社会热心人士担任建筑工地社会监督员。由局建管科负责建立一个监督员微信举报群。

  (二)严管重罚。在大排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全部按处罚上限予以处罚。对同时违反多项的进行累加处罚。凡媒体报道的、环保、城管部门通报点名批评的、在考核、评比、暗访中扣分的,予以从重处罚。

  (三)加快“银川市智慧工地”监控系统安装进程,选择问题突出的工地首先设置监控。启动开发银川住建手机APP。 

  (四)实行网格化分类管理,责任到人。将处于土方开挖、回填、外管网施工阶段及综合管廊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项目,列为一类扬尘防控工地;将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的项目列为二类扬尘防控工地;将即将竣工的项目列为三类扬尘防控工地。由各组按照网格化分类管理原则,对一类扬尘防控工地,督促企业必须配备足量的雾炮、喷淋设施,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等防尘抑尘措施,同时各检查组必须明确每个工地监管责任人,确保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对于二类及三类扬尘防控工地,各检查组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巡查及抽查等方式,指派负责人同时负责若干个工地,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五)提高执法监管公众影响力,树立“银川住建”形象。由局办公室负责设计银川住建Logo,在安全帽上贴“银川住建”字样,制作检查人员胸牌,凸显“银川住建”严格文明执法的形象。 

  (六)加强信息报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工地环境治理工作。局办公室及时协调新闻媒体跟进大排查行动开展情况,对扬尘治理处罚情况公开曝光。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媒体的现场节目,营造良好氛围。

  (七)发挥住建系统各职能部门优势。各科室、各单位要分工负责,形成扬尘治理的管控合力。具体分工如下:

       1、公用事业科、用水管理处牵头负责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扬尘治理;

       2、城建科、市政管理处牵头负责市政道路建设、小街巷及路面恢复、综合管廊项目扬尘治理;

      3、物业科物业办负责供热管网改造项目扬尘治理;

      4、房地产行业科负责督促开发商对暂未开工的建设用地采取覆盖、绿化等抑尘降尘措施;

  5、建筑行业管理处负责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全面监管,督促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落实扬尘防控主体责任,监督落实“6个100%”目标要求,加强各商砼站的扬尘治理,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6、质监站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配合做好扬尘防控治理相关工作。

  (八)奖优罚劣。对大排查行动中公益广告和扬尘治理突出的企业及项目通报表彰,鼓励其它企业参观学习;对于工作不力的给予诚信扣分、行政处罚等。

  (九)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单位及科室明确1名联络员,以加快信息互通,协同作战。各单位及各科室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由局建管科统一汇总成册。 

  (十)由市建筑行业管理处负责制做建筑工地环境治理相关规定的宣传册,内容包括建筑工地管控标准、区市相关文件等,印发相关政府部门、相关领导、市民以及监督员,提高知晓率和普及率。

  (十一)实行环境治理“回头看”制度,所有下发整改通知书或给予扣分、行政处罚的项目,各检查组要随时组织“回头看”活动,发现整改不力、扬尘污染问题出现反复的单位纳入建设领域“黑名单”管理范围。对各检查组工作落实不力、漏检漏查、处理处罚的,由督查组责成监察室予以问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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