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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20-00131 | 发布日期: | 20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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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建局 |
名 称: | 关于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的通知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非公企业行业党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防控指示精神和区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银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特成立市住建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督查领导小组,全面加强住建领域疫情防控督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进贤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党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海滨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党工委副书记、副局长
张德华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吴 彤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党工委委员、派驻纪检组长
闫 军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党工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局机关副处级干部(调研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任鹏调研员为办公室主任,成员为邵峰、张新纪、姚劲立、海文静、卜翔颖、雷翔宇,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局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督查分组情况
结合行业实际,成立建筑市场、物业、房地产、保障房、市政项目等5个检查组,具体负责对市辖三区、两县一市疫情防控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设立宣传、督导、志愿服务等3个工作组负责做好全行业疫情防控宣传、督导、志愿服务工作。
(一)物业检查组
组 长:梁海滨
成 员:田党政、任淑娟、温童辉、卜翔颖(联络员,18309685271)、徐韬伟、王立新
物业检查组主要负责对市辖三区和两县一市物业小区疫情防控情况进行随机暗查工作,下设六个小组,各组联络员每天及时将检查情况汇总至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卜翔颖处。
1、物业检查一组(兴庆区)
组 长:田党政(四级调研员)
成 员:徐韬伟(市物业服务中心主任)、眭玉宁(兴庆区物业办主任)、魏 蔚(联络员18695292211)
2、物业检查二组(金凤区)
组 长:梁海滨
成 员:温童辉(物业科科长)、刘亚萍(金凤区物业办主任)、王 珍(联络员13995081022)
3、物业检查三组(西夏区)
组 长:任淑娟
成 员:卜翔颖(物业科副科长)、王立新(市物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刘 鹏(西夏区物业办主任)、 尹成虎(联络员18995090906)
4、物业抽查四组(贺兰县)
组 长:梁海滨
成 员:徐韬伟(市物业服务中心主任)、王立新、张 勇、魏 民(贺兰县物业办主任,手机:13995011596)
5、物业抽查五组(永宁县)
组 长:任淑娟(四级调研员)
成 员:徐韬伟(市物业服务中心主任)、王立新、张 勇、孙洪波(永宁县物业办主任,手机:13723377988)
6、物业抽查六组(灵武市)
组 长:田党政(四级调研员)
成 员:徐韬伟(市物业服务中心主任)、王立新、张 勇、黄晓琴(灵武市物业办主任,手机:13995488460 )
(二)房屋建筑类建设项目检查组
组 长:张德华
成 员:任 鹏、李志峰、丁志国、姚劲立、海文静、曹东育
负责对市辖三区和两县一市房屋建筑类建设项目疫情防控督查抽查工作,检查组根据行业实际和疫情防控情况,灵活调配设置督查抽查小组。
(三)保障房检查组:负责保障房项目及周边营业房疫情防控工作。
组 长:梁海滨
成 员:张新纪(住房保障科科长,联络员13995295573)、赵海(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李小兰(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范燕燕(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
(四)房地产检查组: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介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组 长:张德华
组 员:李国华(房地产管理科科长)、付秀山、季光军(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雷翔宇(联络员15729506222)
(五)局属建设项目检查组:负责新建和续建市政道路、综合管廊、海绵城市、雨污分流等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
组 长:闫 军
成 员:魏 震、马经中、李建军
(六)宣传组:负责相关新闻报道、信息汇总、信息简报。
组 长:邵 峰
成 员:高崧山、卢淑宇、王 雁、马 谦
(七)督导组:负责对各专项检查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和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履职情况检查,下发督查通报,督促有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组 长:吴 彤
成 员:李小燕、高 亚
检查用车由市行管处、质监站、物业办负责调配。
(八)志愿服务组:负责疫情期间全局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统筹安排工作。
组 长:任淑娟
组 员:李晓兰、卜翔颖
三、检查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局疫情防控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汇总上报检查信息材料,及时对接掌握各组开展工作情况,协调督办市委、市政府及局党组(党工委)安排部署的事项。
2、物业小区检查组主要负责从即日起,对市辖三区各物业服务小区的外来人员登记和测温、从业人员自身防护、公共区域消杀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现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做好防疫工作。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全力配合辖区政府、防疫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3、建筑市场检查组立即严密排查、统计施工企业内部人员离返情况,特别是来往重点地区员工动态信息,加强施工现场消毒防疫措施。
4、保障房检查组主要负责从即日起,对市辖三区保障房小区外来人员登记和测温、从业人员自身防护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现场督促保障房物业服务企业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做好防疫工作,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全力配合辖区政府、防疫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5、房地产检查组主要负责从即日起,督促检查各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商品房售楼部(案场)、二手房机构疫情防控情况,并做好现场卫生防疫工作。立即排查、统计企业内部人员离返情况,特别是来往重点地区员工动态信息,及时提示加强疫情防范。
6、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机关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严格要求干部职工、来访群众做好佩戴口罩、登记测温,严格做好机关食堂疫情防控管理等工作,严禁召开人员聚集的大型集会、活动、会议等活动,严禁来访群众大规模进入办公区域。严格管理好干部职工,疫情防控期间尽量不要离银、离宁,因特殊情况外出的必须严格做好登记及向社区、辖区派出所报备登记,尽量避免到高中风险地区。外出返银人员严格按要求做好报备及核酸检测。
四、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要对标“防、控”环节查落实,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党组织堡垒作用和党员示范带动作用,建立起常态化防控机制,构建起群防群控工作格局。 各检查组要建立督查行为规范制度,加强自我保护。
2、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突出问题导向,及时将检查情况汇总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邵峰处,联系电话:13909578285(各物业检查组将每天检查情况汇总至卜翔颖处);建立问题清单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逐个销号,确保做到“三防”,即: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请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切实抓好责任落实,严防严控,做好相关工作。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