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在银川市委、银川市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银川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牢牢把握“重要窗口”定位,坚持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方向,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利用多个渠道、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通过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宣传代建政策,加深群众对银川市代建政策的了解。截止目前,在银川市门户网站已主动公开信息30条。其中,部门文件4条,重大项目9条,重点工作11条,其他各类信息6条。通过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宣传代建政策,加深群众对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的了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未收到相关法人及自然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坚持以公开政务、服务群众为宗旨,大力推进网站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公开量,调整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管理责任。规范信息采集、信息审核、信息发布的管理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银川市代建办”微博,把社会关注的热点和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实时动态在网上公布。共发布信息116条,其中转发动态94条,发布动态22条,未受理微博投诉。 二是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与电视台、银川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加强合作,从更广泛、更深入的层面,切实增强公开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发《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工作。二是加强教育培训。领导干部带头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认真完成“法宣在线”学习考试,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班2次。三是根据本年度市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整体绩效考评体系,并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2022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政务公开意识显著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了较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及时,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二是政策解读内容不够充实、形式不够丰富,以图片解读为主,形式较为单一;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
2023年,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将积极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公告公示、统计信息、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银川市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微博、等移动客户端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以内容建设为根本,紧紧围绕代建领域政策等信息。一是按照五公开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责任意识,促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优化网站功能。三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自认,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并按照文件精神,结合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实际制发《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的职责,指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工作。对照《银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的工作任务,均逐项落实到位。日常工作中,对银川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的其他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文件,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均在规定完成时限前按要求积极抓好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立行立改,通过全面完善、整改提升,使得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不断完善、规范。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 http://www.yinchuan.gov.cn 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5556031(仅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咨询);传真:0951—5556030(请注明银川市工程项目代理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