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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26401120100675759/2022-0001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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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成文日期: | 2021-06-14 |
责任部门: |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发布日期: | 2021-06-14 |
名 称: | 关于召开银川高新区安委会2021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
园区各部室、各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近期关于安全防范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召开银川高新区安委会2021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书面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论述。
2.王雪梅同志传达赵旭辉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月启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报银川高新区上半年安全生产情况并安排部署近期安全防范工作。
3.王学明同志通报高新区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安排部署迎接中央环保“回头看”及散乱污整治工作。
4.党工委副书记赵灵平同志讲话。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1年6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在高新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三、参会人员
高新区安委会主任、副主任,管委会全体干部职工,园区各企业法人、分管安环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及生态环境保护专干。
四、有关要求
1.各企业接到通知后要及时通知参会人员准时参加,参会人员需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早退。
2.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有区外出差旅居史和发烧等身体不适症状的,必须如实向管委会报告情况并经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参会;对应需要留观、隔离或者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具的,不得参会。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提前15分钟测量体温无异常后进入会场。
3.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认真听会,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走动,保持会议秩序。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