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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26401120100675759/2023-0002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2023-04-07
责任部门: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4-12
名 称:银川高新区关于印发《银川高新区“九小” 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川高新区关于印发《银川高新区“九小” 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室、各有关企业:

按照自治区、银川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将《银川高新区“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银川高新区“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47



银川高新区“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342日,银川市兴庆区北安小区一住宅发生火灾导致3人死亡,火灾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陈春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要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要汲取教训,全面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发生。”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市长赵旭辉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者,排查事故原因,消除事故隐患,妥善处置善后,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为深刻汲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举措,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经银川高新区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底在园区集中开展“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全面开展专项治理,重点对沿街商铺、城乡结合部、“九小”、“三合一”等火灾多发场所,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全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确保园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36月底。

三、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小学校(含幼儿园、社会培训机构等 )、小医院(合诊所等 )、小养老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公共娱乐场所(网吧、酒吧等 )、小洗浴场所( 含美容、足浴等 )、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小型场所。

(二)“合一”场所: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

四、整治重点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商住场所外窗设置金属栅栏、户外广告牌遮挡外窗逃生、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出口锁闭或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问题。

五、整治措施

(一)对存在生产、储存、经营和住宿“多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三)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四)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五)对饭店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六)对非法液化气充装点、作坊式化工加工点等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七)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八)对快递、外卖和共享助力车等企业在“九小”场所、“多合一”场所和沿街门店违规集中停放充电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九)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室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九小”、“三合一”、“多合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维护园区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认真履行监管职能,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让隐患排查成为常态,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协同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检查,铁腕整治隐患。突出重点,集中排查整治商住场所、小经营场所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以及安全疏散、防火分隔不达标等突出隐患。对于检查发现的合用场所违规住人情况,督促立即进行搬离,对拒不整改的责令立即停产停业,依法予以关停。对擅自改变建筑和场所结构的、违规设置来层等情况的,依法予以查处。对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突出的连片区域,要挂牌督办、跟踪问效、集中解决。

(三)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充分利用各大主流媒体、新媒体,广泛刊播宣传火灾案例及火灾产生的危害,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警示。要结合消防安全检查,对场所业主和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切实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四)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将“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区域纳入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范围,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责任、措施、时限,组织开展综合治理。要结合年度消防重点工作任务,将“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技防措施作为推广重点,切实提升场所防控水平。要依托消防安全日常化管理,建立“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常态监管机制,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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