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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26401120100675759/2023-0003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2023-05-24
责任部门: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3-05-30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高新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高新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室、园区各企业:

现将《银川高新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524



银川高新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区内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推动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工作方案》以及自治区、银川市消防安全委的部署要求,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园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聚焦人员活动集中且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聚焦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全面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真正发现隐患,查实、查准、查清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火灾隐患底数;通过整治,真正消除隐患,推动消防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通过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效化解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消防安全风险,力争实现压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以下类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集贸市场等。

2.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等。

3.其他不放心场所。仓储物流、新兴业态场所、易燃易爆、“九小场所”。

4.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包含现存的和专项行动期间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场所)。

(二)整治重点

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1.火源管理。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等突出风险。

2.电源管理。重点整治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

3.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4.安全疏散条件。重点整治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等突出风险。

5.防火分隔。重点整治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突出风险。

6.消防设施设备。重点整治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等突出风险。

7.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等突出风险。

8.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超量存放原材料或半成品等突出风险。

9.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重点整治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企业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等突出风险。

10.初期火灾处置。重点整治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等突出风险。

四、排查方式

(一)自查自改。督促指导四类场所对照实施方案,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专项行动期间,四类场所每月向高新区应急部门报告自查自改情况。隐患整改期间,应督促单位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火灾。

(二)全面排查。加强与灵武市相关执法部门的协同合作,深入开展“地毯式”检查。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章动火施工、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等情形的,应及时制止、劝阻;问题严重的,联合相关部门合力整改。

五、步骤阶段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中旬)。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全面组织发动。

(二)自查自纠(2023年8月底前)。督促指导类场所对照实施方案,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三)整改提高(2023年11月底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落实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及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核查,依法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要积极推动协调解决。同时,督促单位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分行业、分类别培育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以点带面提高整体消防安全水平。

(四)总结巩固(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室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应急部门具体承担专项排查整治统筹、协调、指导、督导等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用足用好行刑衔接、公开曝光、临时查封、失信惩戒、停业整改、挂牌督办等手段措施,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场所,依法进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场所要严格组织实施,确保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整改清除。应急部要加强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的企业集中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严格责任倒查。对明明有重大风险隐患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强化制度建设。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重点在电气焊作业、保温材料等全链条管控等方面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园区整体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各企业从5月起每月24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及《银川高新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银川高新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企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整改清单》见附件125日前报送整体工作总结。银川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电话:0951-8633447电子邮箱:ycgxq_ctp@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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